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青島失業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青島失業再就業領多少失業金?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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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失業金一月多少?
1700~1800元左右,不同地區的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政策如下:
2021年10月1日起,青島失業金月標準=最低工資標準x90%;失業保險繳費時間滿一年可領取三個月,滿兩年可領取6個月,滿三年可領取9個月,滿四年可領12個月,滿5年不滿10年可領18個月,滿10年以上可領24個月。
嶗山區、城陽區、即墨區西海岸新區自2021年10月1日起失業金為1890元/月,膠州市、萊西市、平度市自2021年10月1日起失業金為1710元/月;失業期間可以享受代繳職工醫療險、生育醫療費報銷、死亡喪葬賠付等待遇。
具體在青島失業之后可以領多少錢一個月,能領取多久,要根據自己所在地區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進行分析。
青島失業金一個月是多少?
現在,在青島市失業后,一個月的失業金可領到青島市最低工資的80%。現在青島市最低工資是1310元,按照80%來算,現在青島市一個月的失業金是1048元。
青島市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2?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青島失業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在青島失業以后一個月能夠領取的失業金是最低工資標準的80%,青島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310元,所以按照80%來計算能夠領取的就是1048元。
青島失業再就業領多少失業金?
青島失業再就業后就不能領失業金了。在青島這邊各個區,失業人員領取的試驗金的金額并不一樣,如果在工作期間已經繳納了五險一金以及事金,那么在備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之后,可以領取六個月至24個月不等的期限的失業金,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目前,市南區和嶗山區的事業金領取金額是每個月1890元。
關于青島失業補償標準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