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輕傷不去鑒定犯法嗎,以及輕傷沒做司法鑒定還能追訴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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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錢賠夠了,輕傷被害者不做傷情鑒定,可以當治安案件處理嗎
- 2、不做輕傷鑒定公安局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嗎
- 3、輕微傷不鑒定公安局承認嗎
- 4、被害人拒絕做傷情鑒定的,已立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如何處理?
錢賠夠了,輕傷被害者不做傷情鑒定,可以當治安案件處理嗎
當被害人拒絕做傷情鑒定時,司法機關可以強制鑒定被害人傷情,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法律分析派出所通知去做鑒定,應當積極配合,爭取從輕處理。
可以,情節輕微的,是可以不做傷情鑒定和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當事人以傷害罪立案,不做傷情鑒定的話,公安局是能抓人的。沒有做傷情鑒定之前,公安機關抓人是可以的,對于法定時限內不可以進入刑事程序的是可以先依據治安程序進行辦理,等到傷情鑒定意見出具之后再視情況而定。
不做傷情鑒定的后果如下:無法評定傷殘等級或程度,侵害人不能進行相應的準確的賠償;并且公安機關無法判定給予治安處罰的輕重程度以及不能判定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輕傷程度。
派出所不是處理案件都要做傷情鑒定的,醫院的診斷證明也可以做為派出所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當然有一些案件是要做鑒定的,這個規定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中。第八十九條 對人身傷害的鑒定由法醫進行。
“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的,立為治安案件處理。認定“輕微傷害”,必須有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傷情診斷證明或法醫鑒定。被害人到醫院就醫的,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應當及時收集、調取醫院的診斷證明”。
不做輕傷鑒定公安局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嗎
1、沒有做傷情鑒定之前,公安機關抓人是可以的,對于法定時限內不可以進入刑事程序的是可以先依據治安程序進行辦理,等到傷情鑒定意見出具之后再視情況而定。
2、不做輕傷鑒定,公安局難以立案偵查,也不能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3、打人不夠成輕微傷一樣可以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4、傷害鑒定出來前一般不拘留。涉嫌故意傷害的,必須等待鑒定結論。輕傷以上構成犯罪,可以刑事拘留。如果只是輕傷需要行政處罰,傷害鑒定也是行政處罰的依據。一般來說,在處罰依據出來之前不會直接處罰,也就是說,沒有行政拘留。
輕微傷不鑒定公安局承認嗎
1、法律分析:輕微傷不一定要司法鑒定。原則上輕微傷不建議做法醫鑒定,不影響案件的處罰,但當事人堅持要做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應當允許。輕微傷進行鑒定,如果造成費用,有些擴大不必要的損失,無助于案件處罰。
2、法律主觀:公安局做傷情鑒定輕微傷的,會予以立案,該案件屬于治安案件。
3、需要進行司法鑒定。只有進行了專業的司法鑒定,才能夠判斷是輕傷、重傷、還是輕微傷,這是劃定刑事還是民事案件的標準,因此必須進行,如果沒有達到刑事案件的程度,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如果只是輕微傷害,只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被害人拒絕做傷情鑒定的,已立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如何處理?
1、受害人不要求做傷情鑒定,公安機關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情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達成協議,按調解案件處理。如果調解達不成協議者,就現有的材料,對行為人進行處罰,然后就有關民事賠償告知雙方到法院訴訟解決。
2、被害人拒不做法醫鑒定,如果是行政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并可以根據已認定的事實作出處理決定。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則公安機關可以對受害人的身體進行檢查。
3、但當公安機關找到被害人呂某調查取證,要求其配合進行人體損傷程度刑事技術鑒定時,呂某稱自己確系是被嚴、鄭等人所傷,但自己要私下與對方解決此事,不同意進行傷情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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