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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令下達后的訴訟期是多久
1、首先,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起訴期限是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針對的是知道房屋被強拆這個事實,即使不知道是哪一個行政機關實施強拆的,如果人是在外地,一直不知道房屋被強拆,那么最長的起訴期限是20年。
2、《人民中國行政訴訟法》第39條中規定,法人或者公民等應該在三個月之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3、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房屋拆遷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法律分析:二十年。針對房屋征收拆遷行為,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市、縣級人民 *** 作為征收主體負責具體實施,該行為屬于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拆遷補償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拆遷房屋時效是多久拆遷房屋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民事訴訟時效是三年。拆遷房屋的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首先,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起訴期限是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針對的是知道房屋被強拆這個事實,即使不知道是哪一個行政機關實施強拆的,如果人是在外地,一直不知道房屋被強拆,那么最長的起訴期限是20年。
拆遷補償糾紛訴訟時效多少
法律主觀:房屋拆遷補償行政訴訟時效為六個月。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民法典履行后,房屋拆遷補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為6個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遇到不可抗力的時候,可以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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