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以占有改定設立動產質權的約定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占有改定不適用于動產物權的設立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動產質押不適用占有改定?
- 2、占有改定怎么設立質權
- 3、占有改定
- 4、動產物權交付方式
動產質押不適用占有改定?
法律主觀:動產抵押需要占有嗎動產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權是不移轉財產的占有的擔保物權。抵押權的成立與存續不以移轉抵押財產的占有為必要。
【答案】:C 本題考核物權法定原則。選項 ACD,動產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動產質押的交付不適用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選項 B,物權是否設立,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可以。占有改定是觀念交付的一種。是一種變通的交付方法。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人的擔保。
法律分析:交付作為動產質權的生效要件,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允許當事人作另外的約定,否則無效。創設質權的行為應當公示,公示是質權的生效要件。質物依其性質可以移轉占有的,應當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設定質權。
占有改定只能使用于物權的轉讓,而不能適用于動產物權的設定是因為不動產是不可以占有改定占有的。只有通過交付才能發生物權變動的才適用占有改定規則。不動產所有權轉移、抵押權設立、地役權設立均不適用交付主義。
占有改定怎么設立質權
1、法律主觀:占有改定能設立質權,我國《物權法》第27條對占有改定作出了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2、(一)以占有改定設立質權,必存在兩個合同、兩個觀念交付筆者對占有改定的表述是:實現轉讓效果,而依法律行為由轉讓人繼續占有的一種觀念交付方式。占有改定,是將自主占有“改定”為他主占有。
3、占有改定是不能成立質權的。交付作為動產質權的生效要件,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允許當事人作另外的約定,否則無效。創設質權的行為應當公示,公示是質權的生效要件。
4、法律主觀:動產物權占有改定是什么意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本條是關于動產物權受讓人先行占有問題的規定。
占有改定
1、占有改定是一種觀念交付,是對動產物權交付要件的弱化,它的公示作用最弱,使得第三人無從察知物權的變動。所以對于因信賴出讓人直接占有動產這一事實,而與之交易的第三人需通過善意取得制度保護。
2、按照法律規定,占有改定是指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例如一方將某物賣給另一方之后,又約定租用該物。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3、占有改定包括當事人之間轉移所有權的合意和使買受人取得間接占有的合意。 占有改定是觀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實際上是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但是現實占有不轉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義發生了變更,是一種變通的交付方法。
4、占有改定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轉讓動產的同事,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僅對該動產的所有權的權利進行了轉讓。
5、占有改定是指在動產交易中,出讓標的物時,出讓人基于生產、生活的需要仍需繼續占有動產,此時雙方可以通過協議,使受讓人取得動產之間接占有,以取代現實交付而取得所有權。
6、占有改定是觀念交付的方式之一,實際上是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但是現實占有不轉移,只是占有人的占有名義發生了變更,是一種變通的交付方法。占有改定中用來替代交付的法律關系,一般是合同,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關系。
動產物權交付方式
根據是否將動產實際交付于受讓人,可將動產交付方式分為直接交付與間接交付。
法律主觀:動產交付的方式有: 直接交付:出賣人直接將標的物給于買受人; 間接交付:出賣人并未直接將標的物給于買受人,但已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擬制交付。
(二)簡單交付,即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經通過租賃、借用、保管等合同關系實際占有標的物,標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動產交付有四種方式:分別是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間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種類型:(1)簡易交付。又稱“無形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如受讓人已經通過寄托、租賃等方式實際占有了動產,則于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2)占有改定。
間接交付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1)簡易交付。又稱“無形交付”,即受讓人已經占有動產,如受讓人已經通過寄托、租賃等方式實際占有了動產,則于物權變動的合意成立時,視為交付。 (2)占有改定。
以占有改定設立動產質權的約定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占有改定不適用于動產物權的設立、以占有改定設立動產質權的約定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