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保險三十七條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河北省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河北工傷九級賠償標準是:9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其中賠償基數所在地的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法律客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北京市最新工傷傷殘鑒定7級的賠償項目、標準、數額如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3個月*30000元/月=39000元。(詳見國務院201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醫療費用:工傷保險賠償的醫療費用,賠償期限為發生工傷之日起治療結束之日止。 殘疾賠償費用:工傷保險賠償的殘疾賠償費用,賠償期限為發生工傷之日起殘疾護理結束之日止。
首先應知道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十級傷殘應當賠償的額度,然后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確定私了的數額。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第一條 為實施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浙江工傷保險條例2019全文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國務院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工傷保險三十七條、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