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成都員工補償標準2015的一些知識點,和四川省2021年工傷調整細則?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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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控后會不會補償西控區?
西面如老成灌,IT,蜀西路,屁公園都不得一個!南門天府大道湖都成堆了!還說西面發展綠色,綠色到哪?根本就是停滯發展!
護工費賠償標準2020?
每個地方的護工費賠償標準不一樣,以成都市為例,醫院住院期間護工費為160元/天,出院后居家修養的護工費為60~80元/天。具體的標準需要咨詢當地的司法機關。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成都市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賠償標準?
四川成都賠償標準如下:
9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個月成都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10個月成都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次性工傷傷殘就業補助金。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一、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2、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四川省夜班津貼標準怎么定的?
1.
四川夜班津貼標準是怎樣的勞動法第三十六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
企業支付的職工延長法定工作時間和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特殊工作環境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和住房補貼,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工資標準之內。
96年以后,國家對中夜班津貼標準不再發文規定,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津貼標準,但不能低于95年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中夜班津貼支付標準:
中班(22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2.20元;
夜班(24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3.40元;
夜班(連續工作12小時的)津貼標準為:4.40元;5點以前上班的早餐補助費為:0.80元;
常日班職工在夜間值班到22點以后的,發給夜餐費2.2元;通宵值班可發給3.40元。
各市勞動局、財政局、省有關廳、局:近幾年來,隨著物價水平的上漲,原制定的中、夜班津貼標準明顯偏低,為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穩定中、夜班職工隊伍,調動職工積極性,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中夜班津貼標準作如下調整:
1、三班制的中班津貼為5元,大夜班津貼為6元:兩班制的夜班津貼為5元;常日班職工因生產(工作)需要,生產(工作)超過23點的發夜班津貼5元。在夜間(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工作不足三小時的不發夜班津貼。
2、企業可以在上述標準范圍內,結合本企業工資制度,自主決定執行的標準和形式,其財務處理仍按原渠道列支。
3、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執行。
2.
津貼的作用是大家知道,人們的生產活動是在不同的條件下進行的。多數是在正常勞動條件下進行,但也有很多工作是在特殊條件下進行的。例如,井下、高空作業,在有毒有害氣體或高溫環境中工作以及野外工作等等。在特殊條件下工作的職工,其勞動消耗及生活費用的支出要大于在正常條件下工作的職工。
他們的這種額外支出,應該得到合理的補償,而基本工資制度和其它的工資形式不能完全做到這一點。因而,必須采用津貼的形式。這對于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彌補職工的額外支出,保障職工的生活水平,保證生產的持續發展,是很有必要的。
四川夜班津貼標準是根據四川省的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的,夜班是指在24點之后繼續工作的,對于這些職員,會有相應的津貼補償。
津貼的作用還是有很多的,一方面津貼可以提高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不會對不公平的工作時間感到反感,另一方面合理的補償保護了職工的身體健康。
四川省2021年工傷調整細則?
2021年四川省工傷賠償標準:一、醫療費《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钡?5條規定:“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46條規定:“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备鶕撘幎ǎ芎θ双@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二、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第一、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第四、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處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停工管理。三、護理費(一)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為三類: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為已納入醫療費的范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二)護理期限1、一般原則,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2、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是最長不超過二十年。(1)如果受害人實際需要的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判決的期限,甚至超過了二十年的最長期限,就超過期限的護理費,受害人有權再次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2條規定: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認定賠償權利人確實需要繼續護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2)如果受害人實際被護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決確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內康復已無需護理,或者在這個期限未滿時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該期限內的全部護理費,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決一次性取得該筆護理費的,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不負返還的義務。四、交通費(一)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二)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三)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六、營養費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對營養費的確定,以兩者為依據,一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二是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1、所謂"傷殘情況",按照文義解釋,應當既包括一般傷害,也包括殘疾的情況。一般來說,一般的傷害可能不需要賠償受害人的營養費。但是,營養費是根據治療和康復的需要來決定的。在特別的情況下,傷害重,未必造成殘疾;傷害輕,未必不造成殘疾。而且,從醫學上和治療的需要來說,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達到殘疾的程度,就必須支付營養費。因此,這里所說的傷殘,不能機械地理解為構成傷殘等級的情況。2、在確定具體的營養費時,還應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認為受害人確有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需要,并對需要的營養品的等級做出評估,在此基礎上確定具體的營養費。七、傷殘補助金1、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3、傷殘補助金是根據相應的工傷等級享受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沒有上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的傷殘待遇。八、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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