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是指在孕期結束前,通過藥物或手術等方式使胎兒死亡并將其取出。在中國,引產一般只在醫療必要時才會進行,而且需要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規定,孕期22周以前,可以采取藥物或其他方式終止妊娠;孕期22周24周,只有在醫療必要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人工流產;孕期24周以后,一般不再進行人工流產,除非存在嚴重醫學問題或胎兒有嚴重的遺傳病等情況。
因此,懷孕35周引產是否違法,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母親身體存在嚴重的醫學問題,如危及生命或健康等,醫生可以根據醫療必要性進行引產。如果胎兒有嚴重的遺傳病或其他嚴重的先天性疾病,也可以進行引產。但如果只是因為個人原因或其他非醫療必要性原因而進行引產,就屬于違法行為。
總之,懷孕35周引產不是違法的,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同時遵守法律法規。如果您有相關需求,一定要在正規醫療機構進行,以確保自身和胎兒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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