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償標準
1.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建筑面積和評估價格確定補償款,補償款應不低于被拆遷房屋評估價格的70%;
2.針對拆遷人員的實際情況,可以適當提高補償標準;
3.對于無法確定評估價格的房屋,由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補償款。
二、補償內容
1.房屋本身的補償:根據房屋評估價格計算得出的補償款;
2.室內設施的補償:衛生間、廚房、地板、門窗、空調等設施的補償;
3.過渡期房屋的補償:對于無法立即安置的拆遷人員,可以提供一定期限內的過渡期房屋;
4.其他費用的補償:如搬遷費、停產停業損失等。
三、補償期限
1.一般情況下,被拆遷戶在簽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應當領取補償款;
2.如果無法在10個工作日內領取,可以在雙方協商一致后延長領取時間;
3.對于因拆遷無法立即安置的拆遷人員,應當在過渡期到期之日前安置到新居。
四、補償方式
1.現金直接支付:被拆遷戶可以直接領取現金作為補償款;
2.銀行轉賬:被拆遷戶如果需要轉賬,可以提供開戶姓名、開戶行、賬號等信息;
3.發放補償證明:被拆遷戶可以領取相應的補償證明,到銀行或者指定單位兌換。
本文對于拆遷返還房屋補償的相關政策和流程進行了詳細解讀,希望有相關需求的讀者能夠從中獲取到實用的信息,達到更好的補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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