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不養兄弟犯法嗎,以及兄弟不養母親我該怎么辦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姐姐不撫養妹妹犯法嗎?
- 2、斷絕兄弟關系法律可以否認嗎
- 3、男方有媳婦,還沒結婚,但男方卻拿錢養著他哥哥,算違法嗎?
- 4、大哥,大姐不出錢養親弟弟犯法嗎?
- 5、哥哥是殘疾人,弟弟如果不養觸犯法律嗎
- 6、不救親姐犯法嗎
姐姐不撫養妹妹犯法嗎?
不犯法。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的長短,一般確定為2年。
2、在下列情形下應當由其中一方撫養:(1)另一方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的,子女不宜與另一方共同生活的。(2)另一方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而其中一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如果其中一方沒有要求,就當讓另一方撫養,因為撫養子女也是另一方的義務。(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另一方生活的。如果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的子女隨任意一方生活,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也可以由任意一方撫養。
3、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和優先撫養條件。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撫養,原則是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根據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則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子女已滿8周歲的,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已經有一定的辨別能力,隨父或者隨母生活,會有自己的選擇。因而,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img]斷絕兄弟關系法律可以否認嗎
如果兄弟關系是基于血緣關系形成的,斷絕兄弟關系法律是不承認的;如果兄弟關系是基于收養等關系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的,斷絕兄弟關系法律是承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
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男方有媳婦,還沒結婚,但男方卻拿錢養著他哥哥,算違法嗎?
不違法。
兄弟姐妹之間沒有贍養義務,但贍養兄長也不算違法。
法律上有贍養兄長的義務但是要滿足一定條件,一般只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一般是指子女對父母進行贍養。兄弟姐妹間,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大哥,大姐不出錢養親弟弟犯法嗎?
不犯法,主要還是看你弟弟多大,如果沒成年,是可以去養他的,但是成年了,就不需要養了,適當的幫助幫助就好。
哥哥是殘疾人,弟弟如果不養觸犯法律嗎
我國《婚姻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二十九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在司法解釋中,包含兩方面的因素,一是弟、妹是由兄、姐扶養長大的。這表明在弟、妹未成年時,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撫養能力,兄、姐對弟、妹的成長盡了扶養義務。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弟、妹應承擔兄、姐的扶養責任。二是弟、妹有負擔能力。若無負擔能力則不負扶養義務。
不具備上述條件,也可盡道義上的幫助,但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義務。
不救親姐犯法嗎
不犯法。
不贍養父母是犯法的,不幫助兄弟姐妹不犯法。只是違背了基本的道德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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