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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麻煩哪位老師舉四五個關于:民法的案例啊,還有解析。謝謝了_百度...
1、法律關系分為三層:第一,乙被撞死,乙的近親屬得以甲侵犯乙的生命權為由主張損害賠償,此時系民事案件,由民法 調整。第二,甲違章駕車致乙死亡,甲構成交通肇事罪,得按照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時由刑法調整。
2、沒有。因為85歲的王老太已喪失勞動能力,而有贍養能力的兒子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已構成遺棄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王老太的兒子的繼承權已喪失。 (結合案例講清關系與法律條款。
3、案例:1997年9月1日,甲借給乙10000元,雙方未約定還款期限。1998年9月5日因甲急需用錢,就要求乙于1個月內還款。但乙一直也未還款,因甲從別人處借款解決了急需,也未再向乙催要。
4、應推定譚一夫妹妹譚美珠最先死亡,其后推定譚父、譚母先死,最后譚一夫死亡。理由:繼承法解釋2: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
5、某甲在某百貨公司購買服裝,在甲到收銀臺交款時,因地面太滑而摔傷,甲即找公司經理要求賠償。該公司的保安人員認為甲在購貨中有盜竊行為,就強將甲帶入辦公室。
6、分析: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進行與他們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國家司法考試《卷四》案例分析題
司法考試卷四案例分析:高利轉貸行為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周某為了牟取高額利息,于2003年9月2 6日,以借款經商為由,向某縣農村信用合作社提出申請借款2 0萬元。后存入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帳戶中。
司法卷四答案: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卷四案案例答案及解析(版)案情:信用卡在現代社會的運用越來越廣泛。設甲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為發出信用卡的銀行,丙為接受銀行信用卡消費的百貨公司。
點擊查看:2015司法考試卷四綜合案例分析精選題及答案匯總 【案情】:趙某拖欠張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報酬一直不付。張某與郭某商定后,將趙某15歲的女兒甲騙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趙某支付報酬。
點擊查看:2015司法考試卷四綜合案例分析精選題及答案匯總 【案情】:丁某系某市東郊電器廠(私營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廠長,2003年因廠里資金緊缺,多次向銀行貸款未果。
點擊查看:2015司法考試卷四綜合案例分析精選題及答案匯總 【材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我國一切立法活動的思想先導,是我國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實現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取得執法效果的思想基礎。
針對案例題我們主要按照以下步驟來進行解首先瀏覽問題找出題目考查的知識點,然后回憶相關知識點的基礎理論,結合案情來進行解在此我們來以2008年卷四第二題為例來為大家分析案例題的答題步驟。
民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1、某甲夜間駕駛汽車在公路上行駛,因事先飲酒過量,精神恍惚,汽車失去控制,將相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分析上述兩則案例中所述社會關系是否屬于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范圍?并說明理由。
2、;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重大誤解。
3、【答案】對本案享有管轄權的有甲市A區法院和甲市B區法院。本案屬于侵權糾紛,侵權行為地與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轄權;本案的侵權行為發生在甲市B區,被告王某居住在甲市A區。
4、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善意取得的前提是合法占有,背景是無權處分,而且還需要講究對價。案例中:(1)乙拾得甲的奇石,即遺失物。
法律案例及分析
1、法學案例分析報告范文篇1: 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期間,跟隨律師及相關案件進行了實習并且承擔了一部分工作,現選擇其中一個案件進行一部分改編并且結合一些熱點法律問題與爭議完成案例分析報告。
2、案例分析五大要點。 案例1。楊某向A公司提出事假申請,請假事由為家里老人生病,請事假15天,A公司批準。后楊某在休假期間出國旅游,并通過微信朋友 圈曬出游玩照片。
3、”案例中甲和男友僅是同居關系,并未確立夫妻關系,因此,甲不可以告男友重婚。應以實際死亡時間為準。有效。劉季南被宣告死亡后,趙玉芬等作為劉季南的妻子和子女,擁有法定的繼承權,因此該繼承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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