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標志指示
禁止標志指示是指在道路、公共場所等地方設置的標志或標線,用于告知人們某些行為是被禁止的。比如,在揚州市區內,禁止鳴喇叭、禁止亂扔垃圾、禁止隨地吐痰等都是常見的禁止標志指示。
二、違反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違反禁止標志指示的行為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將受到相應處罰。
具體來說,揚州市規定,對于違反禁止標志指示的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罰款、記分、暫扣駕駛證等處罰。其中,罰款金額可達200元,記分可達3分,嚴重的將被暫扣駕駛證。
三、處罰標準
具體的處罰標準如下
1.禁止鳴喇叭罰款50元,
2.禁止亂扔垃圾罰款50元,
3.禁止隨地吐痰罰款50元,
4.禁止亂停車罰款50元,
5.禁止違章停車罰款100元,記2分;
6.禁止逆向行駛罰款100元,記2分;
7.禁止超速行駛罰款200元,記3分,嚴重的將被暫扣駕駛證。
作為一名文明行車的好公民,我們應該自覺遵守禁止標志指示,不僅是為了避免被處罰,更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同時,我們也應該積極參與到文明交通的行列中,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總之,揚州市 *** 對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行為進行了詳細規定,我們應該認真遵守,做一個文明的行車者。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積極參與到文明交通中來,共同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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