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醫療器械產品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醫療器械產品標準分類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標準
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標準是指國家機構發布的關于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使用、維護、檢測、包裝、標識和質量管理等方面的規定。此外,還有各地的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比如:內蒙古自治區醫療器械制造企業標準、上海市醫療器械標準等。
[img]一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
一二三類醫療器械的區分標準是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類醫療器械是指,通過常規管理就能夠保證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醫療器械。第二類是指,加以控制以確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醫療器械。第三類是指,植入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
醫療器械具體指的是,單獨或組合使用于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也包括所需要的軟件;它用于人體體表或者體內發揮作用并不是通過藥理學、免疫學或代謝的手段,但是可能有這些手段參與并起一定的輔助作用。
擴展資料:
一類醫療器械有:基礎外科用刀,包括手術刀柄和刀片、剃毛刀、修腳刀、皮屑刮刀、挑刀、鋒刀、解剖刀等。
二類醫療器械有:體溫計、血壓計、手術室、急救室、診療室設備及器具類、醫用脫脂棉、醫用脫脂紗布、家庭用血糖分析儀及試紙等。
三類醫療器械有: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一次性使用輸液器、一次性使用輸血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輸液器、一次性使用靜脈輸液針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醫療器械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標準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標準是指用于規范和管理醫療器械產品注冊過程的相關法規、規定和標準。其主要內容包括: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法律法規:包括《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注冊分類目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審核規定》等。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技術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等。其中國家標準是最為重要的標準,其內容包括醫療器械的一般規定、性能要求、測試方法、標志和標簽等。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請材料規范:包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請表、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協議、樣品等。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審核要求:包括技術評價、質量管理、注冊申請材料審核等。
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標準的制定和貫徹執行,有利于提升我國醫療器械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輪椅等產品屬于醫療器械的哪種分類標準
輪椅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具體屬于(四)以醫療器械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規則》第六條,輪椅屬于第四種情況:以醫療器械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擴展資料:
醫療器械產品一共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指,通過常規管理足以保證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醫療器械。
第二類是指,對其安全性、有效性應當加以控制的醫療器械。
第三類是指,植入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 *** 網-醫療器械分類規則
《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一、立法依據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于2000年4月1日開始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醫療器械標準是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共同遵守的技術法規。醫療器械標準工作是整個監督管理工作的技術基礎。從《條例》發布之初,《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就列入《條例》配套規章的立法計劃。
針對《條例》中沒有給出注冊產品標準法律地位的問題,我們多次協同局辦公室向有關部門匯報、協調,最終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通過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4月10日開始施行。在該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可視為‘保障人體健康的行業標準’。”注冊產品標準獲得了法律地位。二、《辦法》起草過程
《辦法》討論稿于2000年6月起草完成。先后在2001年2月召開的全國醫療器械監督工作會和2001年4月召開的全國醫療器械標準化委員會秘書長會上征求意見。經2001年6月18日專門召開部分省市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管標準工作的同志參加的征求意見會,修改完善后,于6月底報局辦公室法規處。根據法規處意見,9月25日我們再次召開醫療器械司、醫療器械審評中心和受理辦參加的擴大司務會,對送審稿內容逐條討論修改后,又于10月10日會同局辦公室有關同志共同討論,完善。在此基礎上,10月17日,任局長又親自帶領器械司、醫療器械審評中心、受理辦對送審稿逐條斟酌修改,形成送審稿,提交局務會審議。2001年11月19日經局務會審議,原則通過。三、重要條款說明
(一)《辦法》第三條規定了醫療器械標準的類別,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注冊產品標準,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明確了注冊產品標準的法律地位。
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在《標準化法》和其相關法規中都沒有明確的定義。故第三條(一)籠統地規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是指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技術要求的標準”。第三條(二)規定了注冊產品標準的定義。
(二)當前醫療器械標準工作沒有統一歸口的技術組織,標準制定、驗證由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根據專業分工負責。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秘書處分設在各醫療器械檢測中心。由于標準工作是基礎性技術工作,工作復雜,任務繁重,而基本沒有經濟效益,同時各檢測中心檢測任務很重。因此,大多數專業標技委的工作都處于維持的狀態。為扭轉這一被動局面,《辦法》第六條規定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立醫療器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并在其直接領導下負責全國醫療器械標準化工作的研究、技術指導和協調。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擬設在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三)全國的標準化工作一直由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主管,由于歷史的原因,醫療器械的標準工作也一直在他們的統一管理之下進行。各醫療器械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雖然接受醫療器械主管部門管理,但成立和換屆都須經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批,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也須通過他們。所以,《辦法》第七條明確各醫療器械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任務時,表述為“國家設立的醫療器械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而沒有再具體明確誰設立。另外,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已有《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故《辦法》未涉及此部分內容。
(四)關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和發布,有專門的《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和《行業標準管理辦法》。本《辦法》不可能將其內容一一重復,但醫療器械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又是醫療器械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辦法》又不可能把這部分內容完全省略,所以在第三章做了簡要規定。
根據國務院職能劃分,國家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查、批準、編號、發布。原送審稿中對醫療器械國家標準的制定主體、制定程序及地位等都作了規定。依照法規處關于部門規章不宜提及其它管理部門的意見,我們刪除了原稿中涉及國家標準化主管部門的內容。
(五)為加強注冊產品標準工作,《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制定《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編寫規范》,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對注冊產品標準編制說明應包括的內容及初審和復核注冊產品標準的主要內容分別作了規定。
(六)辦法第八條(三)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生產的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的復核和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的初審”。其中,各省、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生產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的復核和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的初審。各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生產的第一、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的復核和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的初審。
醫療器械產品分類標準是什么
根據其使用安全性分類的第Ⅰ類是指,通過常規管理足以保證其安全性、有效性的醫療器械。一般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來審批、發給注冊證的。第Ⅱ類是指,對其安全性、有效性應當加以控制的醫療器械。一般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來審批、發給注冊證的。第Ⅲ類是指,植入人體,用于支持、維持生命,對人體具有潛在危險,對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須嚴格控制的醫療器械。一般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來審批、發給注冊證的。
關于醫療器械產品標準和醫療器械產品標準分類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