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通糾紛案件常用的法律法規,以及交通糾紛處理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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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交通的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該法是中國交通安全法律體系的基礎,主要規定了道路交通的基本法律原則、交通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交通行為規范、交通管理制度等。
法律主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 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新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關于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 警告 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處理交通事故有哪些法律規定
1、財產損失事故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但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用簡單的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應當由具有初級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將車輛所有人(即車主)也做為被告,而不應該只告司機,不告車輛所有人(即車主);發生客傷事故應當將承運人作為被告。
4、法律主觀: 發生 交通事故 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立即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
5、《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為了規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保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而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機動車存在產品缺陷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依照侵權責任法第五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司法解釋還規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物品等妨礙通行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內部經過激烈討論,最終確定了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損失以不賠償為原則,以賠償為例外的司法原則。
關于交通糾紛案件常用的法律法規和交通糾紛處理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