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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 2、個人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 3、廣東詐騙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 4、廣東詐騙立案標準是多少
- 5、詐騙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并有詐騙前科或引起自殺、重傷、死亡等嚴重后果的,也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1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一、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具體處罰如下:
1、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img]個人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我國《 刑法 》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即可認定為詐騙罪,處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達到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所以,詐騙罪的 立案 首先是要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關于該標準,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對此作出了一般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中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但此僅為全國性的一般標準,各地方可結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該數額幅度內進行適當調整,如對于“數額較大”的標準,廣東即將一類地區: 廣州 、 深圳 、珠海、佛山、東莞確定為6000元的標準,其他地區就是4000元,達到該標準的,公安部門即立案追訴。
廣東詐騙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法律意見】 詐騙罪 的標準由地方規定,廣東省分為1類地區和2類地區,具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法律依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02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關于確定詐騙刑事案件數額標準的通知》 一、一類地區包括 廣州 、 深圳 、珠海、佛山、中山、東莞等六個市,詐騙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六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十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五十萬元以上。 二、二類地區包括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等十五個市,詐騙數額較大的起點掌握在四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起點掌握在六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掌握在五十萬元以上。
廣東詐騙立案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
詐騙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是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三千元。如果一次欺詐行為的金額沒有達到三千元的立案標準,但存在多次欺詐的行為,詐騙數額累計計算達到三千元的,也構成詐騙罪,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詐騙數額較大,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詐騙金額達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屬于經濟詐騙數額巨大,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一般是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的。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
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系、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后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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