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拆遷合同中的主體是否可以變更?,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拆遷協議能不能改名字
- 2、拆遷協議能更改嗎
- 3、拆遷協議可以更改安置人嗎
- 4、房屋拆遷合同簽了可以改嗎
拆遷協議能不能改名字
1、法律主觀:拆遷安置協議一般在簽訂生效后,不可以單方更名。因為被拆遷人已經被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2、房屋拆遷可以更改戶主,情形如下:超越代理權限訂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如以欺詐、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無效,可以更改。
3、拆遷協議不能改名字,根據相關規定,房屋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對性,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是不能隨意單方面更改的,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
4、法律分析:可以,但要經過雙方同意。房屋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對性,不能隨意單方面更改。
5、拆遷補償協議是和征收辦簽的,如果有異議,是可以改過來的。建議協商解決。是否能修改名字,應當與拆遷辦聯系。更改動遷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單方面中止?協議不能單方面中止.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拆遷協議能更改嗎
法律分析:房屋拆遷協議一般不可以更改。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更改: 與房屋拆遷有關行政許可被撤銷或確認違法。 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估價不合理。
拆遷補償協議是和征收辦簽的,如果有異議,是可以改過來的。建議協商解決。是否能修改名字,應當與拆遷辦聯系。更改動遷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單方面中止?協議不能單方面中止.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主觀:拆遷安置協議一般在簽訂生效后,不可以單方更名。因為被拆遷人已經被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拆遷協議可以更改安置人嗎
拆遷協議不可以更改安置人。因為拆遷協議屬于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后,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后的房產證后,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
法律分析:不能,因為拆遷協議屬于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后,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后的房產證后,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
法律主觀:拆遷安置協議一般在簽訂生效后,不可以單方更名。因為被拆遷人已經被確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法律分析:正常情況下,動遷協議是不可能改變姓名的,除非和動遷組內部關系很好。如果動遷協議按照合適的方法變更了名字,那么等整個小區房子竣工以后,到交易中心辦理各家產證,產證名字應該與動遷協議姓名一致。
此外,簽訂主體若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也可更改。安置房是 *** 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房屋拆遷合同簽了可以改嗎
1、房屋拆遷協議簽字后一般不得反悔。依法成立的拆遷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等顯示公平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2、拆遷補償協議是和征收辦簽的,如果有異議,是可以改過來的。建議協商解決。是否能修改名字,應當與拆遷辦聯系。更改動遷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否可以單方面中止?協議不能單方面中止.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4、拆遷安置房的協議不能更改名字。因為拆遷協議屬于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后,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后的房產證后,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
5、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一經簽訂,房屋拆遷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不允許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遷涉及的法律關系比較復雜,如果存在以下四種情形,《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可以反悔。
6、房屋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單方面更改。如果經對方同意,并協商一致的,可以更改。當然,如果所簽訂的協議,是違法的,或者是被脅迫簽訂的,或者是被拆遷人認識錯誤而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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