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 2、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 3、行政復議是民事糾紛嗎
- 4、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與刑事訴訟的區別
- 5、仲裁,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區別?
- 6、申訴,上訴,起訴,復議,抗訴有什么區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答案】:(1)裁決機關不同。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運用審判權的司法活動;行政復議則是行政機關運用行政權的行政行為。(2)審查范圍不同。行政訴訟原則上只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行政復議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進行全面審查。(3)適用程序不同。
法律分析:審理機關不同。行政復議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審理;而行政訴訟則是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依據不同。行政復議依據的是《行政復議法》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而行政訴訟則是依據《行政訴訟法》。 程序不同。
法律分析:(一)處理機關不同。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處理機關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機關,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機關;(二)性質不同。
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
1、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起訴訟,原告起訴后,被告可以反訴;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有自訴人提起訴訟外,均有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2、兩者主要區別在于:二者的訴訟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民事訴訟是平等當事人之間的訴訟,而行政訴訟是行政機關與公民之間的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區別 案件性質不同 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行政訴訟由行政相對人、利害關系人提起,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和反訴權;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并互相有反訴權。
4、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的區別如下:受案范圍不同,民事訴訟是平等主體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權的機關、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訴訟種類不同,民事訴訟可分為給付訴訟、確認訴訟和變更訴訟。
5、法律分析:(1)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行政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國家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正確問題。?(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行政復議是民事糾紛嗎
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主要有四種:和解、調解、仲裁、訴訟。行政調解屬于調解方式的一種。選項C,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糾紛的主要途徑。
民事訴訟是解決民商事法律糾紛的,法律定義為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訴訟。或者說,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產生得各種關系的總和。
當然,對復議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審查決定以及賠償決定都不服,可 以在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附帶賠償訴訟。 民事糾紛的特點 平等性。民事訴訟中,訴訟主體之間的地位是平等的。
行政復議是與行政行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人認為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由復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實施的被動行政行為,它兼具行政監督、行政救濟和行政司法行為的特征和屬性。
仲裁、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與刑事訴訟的區別
我國的程序法主要包括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和行政復議法等。我國的程序法主要涉及三個領域:民事、刑事和行政。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區別是:(1)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以及行政訴訟的區別:案件性質不同,民事訴訟管轄民事糾紛(就是民告民),刑事訴訟負責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官告民),行政訴訟主管行政糾紛(民告官)。
法律分析:受理的機關不同。仲裁是由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庭作出裁決政訴訟由法院受理政復議由行政機關受理。適用的法律不同。
法律分析:復議與訴訟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審理機關不同;法律依據不同;程序不同;結案方式不同;審理的內容不同;行政復議不收費,行政訴訟收費。
仲裁,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區別?
其二者的區別:①、啟動條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當事人雙方達成仲裁協議,表明自愿將爭議提交仲裁機關。而民事訴訟不需要雙方協商,只要一方的起訴符合法定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如選擇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進行訴訟,即你自己已放棄了訴訟的權利,所以認為仲裁和訴訟可并存是錯誤的。
行政仲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都屬于我國行政司法的主要內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訴訟的重要法律途徑。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對其內部發生的行政爭議做出最終裁決的一種行政司法行為。通俗的說,當我們與別人發生糾紛無法協調時,可以向 *** 申請行政裁決。
首先,仲裁必須是雙方提前有了仲裁協議(勞動、人事、農村土地承包除外),有仲裁就沒有民事訴訟(勞動、人事爭議是對仲裁不服才有),當仲裁違法時可以法院申請撤銷,但不是訴訟。第二,民事訴訟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沒有關系。第二,對行政復議不服,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二者是并行的。
法律分析:受理的機關不同。仲裁是由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庭作出裁決政訴訟由法院受理政復議由行政機關受理。適用的法律不同。
受理的機關不同。仲裁是由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庭作出裁決;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復議由行政機關受理。適用的法律不同。
申訴,上訴,起訴,復議,抗訴有什么區別
1、起訴:是指當事人作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審訴訟。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不服時,在拿到判決書的一定期限內(民事案件是十五天,刑事案件是十天),判決生效前,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上一級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審理。
2、您好,簡單來講 申訴是對于法院的終審判決不服的當事人, 向法院請求重審。上訴是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法院得出的請求。復議和復核主要用在程序事項。復議一般是對同一行為要求重新審查,復核一般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文書進行審核的行為。
3、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要求的訴訟活動。在我國,抗訴是法律授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法律監督權。申訴:是指公民或者企業事業等單位,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
4、法律主觀:上訴和抗訴的區別有幾點:主體不同。可以上訴的人包括自訴人、被告人一方、檢察院(被害人請求),可以抗訴的人有被告人(一審)和檢察院(二審)。理由不同。上訴不需要理由,但是抗訴必須是人民檢察院認為原裁判確有錯誤才可以。
5、提起主體不同。抗訴是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存在錯誤,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審理的一種司法活動。抗訴的提起主體是人民檢察院,而申訴的主體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6、申訴和抗訴在刑事訴訟中雖然都是對生效判決、裁定的救濟手段,但它們在提起主體、程序要求和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區別。申訴的定義與特點 申訴是指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的請求。
關于復議和民事訴訟的區別和民訴里的復議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