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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事故調解要找什么部門
- 2、交通事故找誰調解
- 3、交通事故調解找哪個部門
交通事故調解要找什么部門
交通事故調解 找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 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或者申請 人民調解委員會 進行調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img]交通事故找誰調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時一方不得超過三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兩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調解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調解是允許旁聽,但是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調解找哪個部門
解答交通事故調解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一開始就起訴也可以。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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