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正常工資經濟補償標準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正常工資經濟補償標準以及收入構成為工資+提成的,裁員補償該怎么算?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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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發工資自己辭職有賠償嗎?
法律意見
單位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時,您可以辭職并要求單位按照您在單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還有其它法律問題歡迎評論或私信。
收入構成為工資+提成的,裁員補償該怎么算?
公司應按7000*(n+1)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
《勞動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二、提成也是工資組成部分之一
根據國家統計局布發《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企業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的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而規定第六條明確,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一)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二)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因此,按規定公司應按7000*(n+1)支付經濟補償,希望你和公司能好好協商,盡快解決,協商不成你也可以提請勞動仲裁,仲裁不服可訴至法院。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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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辭退30年的員工補償標準?
辭退三十年企業工齡的員工,成本是比較高的。如果雙方合同仍未到期,而且員工無過失,企業屬于非法提前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須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支付員工一年企業工齡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但最多十二年的補償金。
當事人三十年企業工齡可以賠償三十個月的工資,非法解約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即六十個月的經濟補償,企業未提前書面告知員工,還須加付一個月工資。所以當事人的經濟補償金在六十個月的工資左右。
2021年滿六十歲辭退補償標準?
職工超過60歲公司辭退時時沒有補償金,超過60歲已經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是自動終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離職了可以向公司索要哪些補償?
離職索要補償要掌握兩條基本規則:
一、本人自動離職本人自動離職,不論是什么原因,用人單位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任何補償的。但是,如果因為勞動合同不到期限,勞動者擅自離職,造成了公司工作、業務上的損失,用人單位有權向勞動者提出索賠。
二、公司強迫離職如果勞動合同已到終止期限,用人單位不想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職工離職時,用人單位應將所欠的工資、福利結清,并將社保費繳至勞動者離職的那個月。
另外,工傷人員,被鑒定為5級以上的傷殘人員,用人單位不準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好了,本文到此結束,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