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馬路上撿到了一部手機,并在社交媒體上發起了尋找失主的行動。這引發了人們對于馬路上撿到手機是否構成失物拾得的討論。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拾得物管理條例》,拾得物品應當及時交到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或者公告失主。否則,將被視為“占有”,并可能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次,對于在公共場所撿到的物品,應當盡可能地尋找失主,如在物品上留下聯系方式等。如果無法找到失主,也應當主動上交有關部門。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失主的合法權益。
因此,馬路上撿到手機并不構成失物拾得,而是應當盡快交到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同時,也希望廣大市民能夠自覺遵守拾得物品管理條例,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總之,撿到手機等物品時,我們應該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和法律意識,盡可能地尋找失主或上交有關部門,以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