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補償標準過低的問題,以及和壓配電柜補償功率因數低是什么原因?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本文目錄
- 人傷保險公司賠償過低怎么協商?
- 協議拆遷補償過低,最終達不成協議,拆遷方會不會申請司法強拆?有何依據?
- 拆遷安置補償太低,能不能不簽字?拒簽后又該如何做?
- 無功補償柜功率因數低怎么處理?
- 壓配電柜補償功率因數低是什么原因?
人傷保險公司賠償過低怎么協商?
這個問題屬于民事糾紛的,一般如果能夠協商著賠償的話自然是最好的。但是保險公司一般都是按最低的賠償方案,你可以嘗試再次跟保險公司協商,如果保險公司態度依然堅持,那么你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賠了。因為在保險單上有寫,發生糾紛時解決方法是通過訴訟。
協議拆遷補償過低,最終達不成協議,拆遷方會不會申請司法強拆?有何依據?
謝邀,這個問題涉及兩個點,協議拆遷和司法強拆。
首先,我國實施征收拆遷的合法主體是行政機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公民私有財產的,應依法定程序進行并給與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的強征、強拆的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以上是司法強拆的法律依據,國家實施征收拆遷是具有強制力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證收方可以啟動司法強制程序,同時可以看出,申請司法強拆,是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后,行政相對人不履行的,該行政機關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協議拆遷,可以理解成并非是國家進行的征收拆遷,因此協議拆遷是不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拆遷與否被拆遷人可以自愿選擇,補償數額雙方也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拆遷單位也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也不具有申請司法強拆的主體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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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補償太低,能不能不簽字?拒簽后又該如何做?
非常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在征收拆遷時,征收補償的原則是“不能降低你的生活水平”。如果征收補償太低,就不能滿足您的生活需要,會嚴重影響您的生活質量。
因此,如果認為拆遷安置補償太低,千萬不要在補償協議上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就代表您已經同意了征收方對您的補償。這時,您如果說不同意征收方給您的補償,想要重新簽訂一份征收補償協議,這是不可以的。征收補償協議上面白紙黑字上寫著您的名字,這就代表您認可了這份拆遷補償協議,是很難在更改這份協議。總而言之,如果您認為拆遷安置補償太低,不要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但是,不讓您在拆遷補償協議上簽字,不是鼓勵您去當“釘子戶”,不是不簽字就萬事大吉了。面對這種情況,還應當及時尋求專業的幫助,通過合法的途徑去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爭取滿意的補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京平~張)
無功補償柜功率因數低怎么處理?
如果你指的是220千伏高壓側電容器補償后功率因數低,說明電容器容量不足,難以滿足無功需求,可以選擇電容器增容,同時要求下屬110變電所投入電容器進行補償。
如果是10千伏低壓側功率因數低,說明個別配網線路功率因數過低,應在線路上投入公變電容器,同時要求專變用戶開工時必須投入電容器進行補償。
壓配電柜補償功率因數低是什么原因?
如果是自動投切得話,(1)應該是補償超過了。原來是滯后,現在應該是超前了。看看你自動補償儀的設定值,有可能是設定過高(2)有可能是電容衰減了,更換以后再看看。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補償標準過低和壓配電柜補償功率因數低是什么原因?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