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給各位分享年前辭退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其中也會對辭退二十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1?進行解釋,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就馬上開始吧!
本文目錄
辭退二十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1?
一、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公司合法辭退員工的,應當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公司違法辭退員工的,員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支付員工賠償金
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辭退員工的方式有哪幾種?
(一)預告性辭退
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過失性辭退
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雙方協商一致,單位辭退員工。
2、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員工。
3、單位合法辭退員工。在不同的情況下,對被辭退員工做出的補償是不一樣的。尤其是在違法辭退的時候,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辭退十五年年以上員工補償標準2021?
2021年勞動法最新規定: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超過15年,距離退休年齡不超過5年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不允許辭退!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企業需要承擔違法責任,并被重度懲罰,列入企業不良信用單位記錄里!現在很多企業不愿意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員工干了10年左右,就開始找油頭開人,并讓新人代替崗位,非常之垃圾,希望勞動監督部門可以根據實際修改勞動法,維護勞動者權益。
編外人員滿10年被辭退怎么補償?
機關單位十年以上員工辭退補償規定是勞動者主動離職不予補償,如果是違法辭退的話,那么就應當按照10個月的工資來進行補償。
因為本身經濟補償金的發放就是根據勞動者的具體工作的時間來進行判斷的,如果工作10年的話,就是10個月的工資。
滿一年被辭退可賠償多少錢?
滿一年被辭退可賠償多少錢,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我們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由于近2年經濟效益下滑,股市行情表現不佳,于是,去年2月份開始,公司進行了組織機構調整,由原來的12個部門,精減到6個部門,部門減少了一半,員工要進行分流。根據崗位需要和結合本人的意愿,大部分員工安排到分子公司上班。其中有5名員工因為專業和工作能力的問題,沒辦法安置,于是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這5名員工中,有2名滿了3年,有1名滿了4年,有1名是滿了一年工作年限的。
于是,我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賠償的標準為,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工資計算的依據是,南昌地區前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
因為是公司組織結構調整,屬于裁員性質,那么對于員工而言,是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于是我們按上面的賠償標準,給員工進行了雙倍補償。這項工作得到了妥善解決。
公司以前也有過類似辭退員工的情況,沒有按相關法律進行補償,員工到勞動仲裁委進行了上訴,與公司對簿公堂,結果是,公司按照仲裁裁定,支付了員工的雙倍賠償。
作為上市公司,此事給公司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所以,后來我們一直按相關法律辦事,這是對公司負責任的態度,更是對員工負責。
希望這個對于你有所幫助,也歡迎大家共同探討。
滿一年工作,被辭退,賠償是怎么算的?
1、公司給你的是“經濟補償金”而不是“賠償”這兩者性質遠不相同,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你的公司做法并無不當你工作滿一年不滿兩年公司辭退你是給你1.5個月經濟補償金符合法律規定。3、經濟補償金不包含你8月份工資的補償金是工資之外的給與員工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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