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通事故受傷后家屬怎么辦,以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作為家屬我該怎么辦
- 2、交通事故受傷家屬賠償流程
- 3、親人發生交通事故哪位家屬處理
- 4、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家屬如何做?出現交通肇事逃逸家屬如何處理
- 5、交通事故受傷家屬具體賠償流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作為家屬我該怎么辦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作為家屬我該怎么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也就是說,司機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或者死亡的,必須報警(撥打報警電話122,急救電話120、999),保護現場。如果事故發生地確屬偏遠或者找不到電話報警,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交通事故受傷家屬賠償流程
1、發生 交通事故 ,立馬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一條 交通警察調解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三)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 人身損害賠償 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侵權責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親人發生交通事故哪位家屬處理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直系家屬。對于親人發生交通事故,直系親屬也是可以處理的。
1、需要出具授權委托書。法律明確規定。
2、參加交通事故調解的人可以是有授權的親屬,這也就意味著,交通事故受害人親屬可以代替受害人處理交通事故。
[img]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家屬如何做?出現交通肇事逃逸家屬如何處理
死亡是交通事故引發最為嚴重的后果,死亡傷害直接剝奪了他人的生命權,而生命本身是無價的。對于親人的過世,家屬之痛何其沉重!但正確對事故進行處理,使逝者安息,并最大化維護家屬因事故發生所產生的權利,乃至協助國家機關懲治肇事者也顯得重要。事故發生后,家屬應從如下方面對事故進行處理:一、協助查緝肇事者在出現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下,家屬如果知道逃逸者的相關信息,應及時報警并對所知道的情況如實進行供述,以便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制定并啟動查緝預案,布置堵截和查緝。對于交通肇事逃逸者,一旦被認定逃逸,我國各地普遍規定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在不少交通事故案件中,家屬很有可能就是案件的直接目擊者。為此,保護現場、穩固事故證據(如記錄肇事記錄車牌、現場拍照)等顯得尤為重要。對于那些肇事逃逸的肇事者,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反映給交管部門。二、待檢驗、鑒定結束后,對遺體進行處理在逝者遺體的處理方面,交管部門現場勘查結束后,會組織清理事故現場,清點、登記并按規定處理現場遺留物品,之后通知殯葬服務單位或者有死者遺體停放條件的醫療機構將遺體運走存放。如果為了查清案件事實,需要對死者遺體進行相關檢驗、鑒定的,會在死亡之日起3日內委托相關的鑒定、鑒定機構進行。家屬對遺體進行相關處理,應當在對遺體檢驗、鑒定結束后,或火化,或下葬,因為既然檢驗、鑒定完畢,事故認定書記載的事實完全可以作為未來事故相關處理的依據。有死亡受害人家屬遲遲不對逝者的遺體進行處理,例如對事故認定書不服、認為可以多拿賠償金甚至用死者遺體威脅肇事者等,這些做法值得斟酌。一旦相關檢驗、鑒定意見出具,還是應當及早讓逝者“入土為安”為宜。三、判斷是否接受諒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明確,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即可被認定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對于肇事者一方來說,當有構成犯罪的可能時,通常會想取得家屬的諒解,因為這樣根據規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肇事者自身承擔的刑事責任。一般來說,肇事者一方會采取道歉、賠償的方式爭取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肇事者爭取獲得諒解可發生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具前,也可發生在事故認定書出具后。是否最終達成諒解,取決于各方的態度。交通事故死亡索賠ail/id1401.html國暉專業律師建議:如果肇事者對事故的發生表現為過失,且肇事者一方愿意給予至少不低于法定賠償標準的賠償,那么,逝者已逝,家屬可適當考慮達成諒解,及時獲得賠償,以減少親屬離去帶來的財產損失。四、拿到事故認定書后開始賠償相關事宜除非死者家屬有接受對方諒解的意思,否則,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旦出具,就應該開始著手準備賠償相關事宜了。事故賠償相關事宜圍繞賠償項目和賠償項目標準展開,死亡賠償案件中的賠償項目包括因搶救治療發生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等合理費用,還包括直接因死亡后果發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家屬的誤工損失。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可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一些賠償項目標準存在轉化問題,如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農村戶口標準按照城鎮戶口標準賠償問題,也屬于賠償相關事宜的準備內容。家屬應當搜集死者交通事故發生時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以及收入來源于城鎮的相應證明,并主張按照城鎮標準獲賠。
交通事故受傷家屬具體賠償流程
解答交通事故受傷家屬賠償流程為:1、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向其提供出險信息;2、對車輛進行定損;3、修理;4、申領理賠款;5、憑理賠材料到保險公司索賠。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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