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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辦招工直接辦社保的后果
招工備案就是就業登記,不辦理招工備案是不能繳納社保的。所以一般由單位繳納社保的情況下,你得已經是單位的員工。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
法律分析:能繳納社保說明公司和員工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即辦理了招工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分情況,大體可以概況為,先到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再給員工辦理就業備案;接下來到社保中心辦理開戶,隨后辦理員工的社保增員。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法律分析: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反映,要求公司為你補繳從你入職到離職期間的社保。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勞動用工備案必須要做嗎
是必須的,用工備案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宏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規范勞動用工秩序,保障勞動雙方權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主觀:不是的。非全日制的勞動合同不需要備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F行法律并未規定需要去 勞動局備案 ,備案不是必經程序。
法律主觀:用工備案是必須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從事非全日制的勞動者的所在單位,也應進行備案。
公司沒有用工備案,勞動合同合法嗎
合法的,同時合同有效。勞動合同法中并沒有強制要求對勞動合同進行備案,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到勞動局備案,沒有備案不含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
公司和員工簽書面勞動合同,沒有到勞動局備案是合法的,只要勞動合同規定里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或法規的,即為有效合同。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與備案沒有任何關系。只要合同不違反法律規定,符合勞動合同的標準要求,雙方自愿簽訂,就算不備案,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勞動合同沒有在勞動局備案合法嗎 合法?,F行法律并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
勞動合同用工備案,中間續簽沒備案有影響嗎
1、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不是必須備案的,因此不備案不會影響到勞動合同的效力。在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進行備案,備案與不備案的區別只是法律效應的問題,沒有備案的情況下,可能會對合同的法律效應產生影響。
2、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到勞動局備案,沒有備案不含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至于“辦理失業險,還有工齡等”問題,可以從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以及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中得到驗證。
3、公司簽了勞動合同沒有備案會產生的后果是: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到勞動局備案,沒有備案不含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F行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合同是否備案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
4、沒有備案的情況下,可能會對合同的法律效應產生影響。一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在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應當根據是否需要進行備案來進行認定,如果需要備案的,應當進行備案。
招工備案不辦理有什么影響
1、法律分析:勞動用工備案是指企業向勞動部門報備與員工的勞動關系,該勞動關系和勞動合同得到勞動部門的認可,是規范勞動用工秩序,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2、法律主觀:用工備案是必須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從事非全日制的勞動者的所在單位,也應進行備案。
3、招工備案就是就業登記,不辦理招工備案是不能繳納社保的。所以一般由單位繳納社保的情況下,你得已經是單位的員工。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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