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簽訂合同不給員工是否違法?
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在勞動者報到后三日內簽訂,也就是說,單位未給員工簽訂合同,就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2、 單位未給員工合同的后果
單位未給員工簽訂合同,會產生嚴重的后果,首先,雙方的權利義務就無法明確,這會導致勞動關系的糾紛,同時也會使用工單位面臨法律責任,比如被勞動監察機關的處罰、被員工要求賠償等。
3、 如何避免違法行為
用工單位應該重視勞動合同,在聘用員工時應按照規定的期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要加強勞動合同的履行,及時確認勞動者的工資等諸多權利,以免發生違法行為。
4、 總結
總之,用工單位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避免未給員工簽訂合同的違法行為,以保障雙方的權利義務,建立良好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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