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高頻考點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危險作業罪律師咨詢
至于行為人對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的本身則既可能出于過失,也可能出于故意。
【法律分析】危險作業罪的立案標準首先是違反規章制度強行組織工人進行工作;其次,因為這種行為而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者是其他嚴重的后果;最后是沒有獲得許可證書就進行礦產的開采等行為。構成危險作業罪的量刑在一年以下。
法律分析: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這里所說的強令是指明知違章并存在著很大的危險而仍然強迫下屬進行作業。
關于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高頻考點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上一篇:北京跟律師,北京律師與地方律師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