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公訴人當庭提量刑建議,以及庭審公訴人提出了量刑,法官還能改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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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量刑者是公訴人還是審判長?是否要根據公訴人的提議量刑,還是審判...
整個審判過程由審判長主持。一般由公訴方先發問,若由辯護方首先詢問更為適宜時,經辯護方提出后,也可以由辯護方首先詢問。
法庭由審判員、書記員組成,審判員中由一人擔任審判長。法庭由審判長主持,審判員協助審判長進行庭審工作,書記員負責記錄。
法庭論辯是公訴人和辯護人雙方由審判長主持,在法庭上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證據,認定罪名、罪責輕重、適用法律以及從重、從輕、減輕等情節進行指控與辯護、論證與反駁,其目的和意義在于為法庭正確適用法律定罪量刑提供依據。
公訴人建議量刑與法官實際判刑有很大的出入
1、法律分析:可以上訴。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2、建議量刑標準和實際判并不是一樣的,建議量刑只能是作為一個參考,若是違法的主體有自首或者是舉報他人的犯罪行為等情形時,實際的判刑是比建議量刑標準要輕一些的,但是差距并不是特別大。
3、檢察院建議量刑和法院判的差距不大。察院量刑建議也是有一定幅度的,并不是固定期限,而法院判決的刑期是固定的,所以會有不同,但差距不會很大。量刑建議權源于公訴權,而公訴權又直接來自于刑罰權。
4、法院判決的量刑結果通常會在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幅度內,一般而言不會偏離太大。
5、量刑建議書和實際判刑差距一般不大。認罪認罰從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對于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的案件,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公訴人的建議可以量刑嗎
1、法律主觀:起訴書 一般沒有量刑建議,在法庭調查后,會在 公訴意見書 中體現量刑建議。起訴書是指控犯罪,量刑不是檢察機關職權范圍,是法院職權范圍。
2、公訴人建議量刑與法官實際判刑有很大的出入屬于合法現象。因為對于公訴人量刑建議,法院只是一般應當采納,但在存在特殊情形時法官可以獨立審判,不受量刑建議的干擾。
3、公訴人的建議量刑不一定準確,現在檢察院有一個量刑建議權,檢察院會詳細分析案情和證據做出合理化的量刑建議。當然,這只是體現一個檢察監督權和訴訟效率,至于采納與否完全是法院的審判權,不過絕大部分都是會采納的。
4、檢察院的起訴書上一般會有量刑建議,并且代理律師可以看到。檢察院起訴書到法院多久開庭檢察院移交后,法院開庭的時間不會太長的,一般會在兩個月內開庭。
5、法律分析:建議量刑7-8年 的,正常情況下法院會在6-8年內量刑。檢察院在法院審理中所提出的量刑建議,已經綜合考慮了全案的情況,包括有無諒解書、被告人認罪悔罪表現、造成的后果等情況。
6、不違法。因為公訴人只有量邢的建議權,判處刑罰是法院的職權,公訴人根據被告人在庭審中的表演,可以進行責問,并建議加重量刑,但不能有威脅的言語,否則法官也會阻止。
關于公訴人當庭提量刑建議和庭審公訴人提出了量刑,法官還能改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