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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什么是濫用職權罪量刑標準
- 2、濫用職權罪量刑
- 3、濫用職權量刑最新標準
- 4、濫用職權量刑最新標準是什么?
什么是濫用職權罪量刑標準
濫用職權罪的法定量刑標準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濫用職權罪中損失的金額是立案偵查時行為造成的損失。
濫用職權罪量刑的標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攜李橋、擾穗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濫用職權罪是指行使職權人在職務上具有的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等職權,超越職權范圍,或者明知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給國家、集體和人民造成損失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397條規定了濫用職權罪,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行為。
國家公務員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公務員在職務行使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濫用職權罪量刑
1、濫用職權罪若判刑的話最輕的刑罰是管制。在我國的刑罰體系中,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五種。而附加刑則包括: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等。
2、(一)根據本條規定,成立濫用職權罪,首先必須有濫用職權的行為,其次要求行為造成重大損失,對于沒有造成重大損失的濫用職權行為,不能認定為濫用職權罪。
3、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知道,濫用職權罪主要有下面幾個量刑幅度:第一,這個罪的基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如果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判處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4、法律分析: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5、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濫用職權罪量刑標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濫用職權量刑最新標準
1、法律主觀:濫用職權罪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2、濫用職權罪是指行使職權人在職務上具有的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等職權,超越職權范圍,或者明知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給國家、集體和人民造成損失的行為。
3、濫用職權罪指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超越職權。不依照或違反【法律法規】,決定、處理自己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擅自處理公務,從而侵吞公共財產、造成國家和人民財產的重大損失等行為。
4、瀆職案件的量刑標準:如果構成瀆職案件中的濫用職權罪的,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則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法律分析:最高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濫用職權量刑最新標準是什么?
法律主觀:濫用職權罪 的判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濫用職權罪的法定量刑標準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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