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權利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書面形式。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處罰人有權知道自己所面臨的罰款、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蛘叩蹁N執照等處罰措施,以及所涉及的違法事實和證據。同時,被處罰人還有權知道自己的申辯權和訴訟權,以及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上訴途徑等信息。
二、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給本人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送達被處罰人。所謂送達,是指行政機關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到被處罰人的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如果被處罰人不在上述地點,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達的效力要比送達到本人手中的效力要低。
同時,如果被處罰人要求聽取聽證會,行政機關也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通知被處罰人參加聽證會,并在聽證會結束后告知被處罰人聽證會的結果和對行政處罰決定的影響。
通過本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處罰人有權知道自己的權利和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上訴途徑等信息。而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給本人,如果被處罰人不在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如果被處罰人要求聽證會,行政機關也應當通知被處罰人參加聽證會,并告知聽證會的結果和對行政處罰決定的影響。希望本文能夠為您解決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疑惑,讓您更加了解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的權利。
上一篇:潮州拆遷賠償要具備哪些條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