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如何處理廠房拆遷后的土地?,以及廠房拆遷劃算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化工廠搬遷后空出的土地都用做什么了
- 2、折遷征收的廠房及土地系法院查封的怎么處理拆遷款?
- 3、土地征收后超過兩年未使用的如何處理
- 4、我原有的集體土地使用證上是廠房,現在廠房被拆了,那土地使用權還歸我...
化工廠搬遷后空出的土地都用做什么了
化工廠搬遷后,在城市的中心地帶留下大量黃金地皮,這些地皮由于面積大、位置好,成為各地開發商競相爭搶的“香饃饃”。
之后,開發商才將原場地的土壤平整后,鋪上一層土工膜,并覆蓋安全土層,再進行綠化。2010年9月,地塊終于通過了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環評驗收。棕色地塊變身經濟適用房并不罕見。
化工用地在轉化為住宅用地時需要通過環評,環評結果要在銷售現場的顯著位置加以公示,并在銷售合同中予以明確。如前期因為隱瞞,買房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房產,事后仍可以憑借有關部門出具的環境監測報告要求作出補償。
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土地性質決定。工業用地、住宅用地、商業辦公用地等等,因土地性質不同,收儲、拍地、規劃和后續等手續,都會有一定差別。規劃條件。
折遷征收的廠房及土地系法院查封的怎么處理拆遷款?
房產 拆遷補償 款通常是房屋所有者將擁有的房產所有權轉讓給征用單位,并同意由征用單位拆除,而征用單位相應支付的補償或賠償款項。
查封和拆遷應該說是不矛盾的事,也就是說法院查封了你的房屋,你的房拆遷該賠多少還得賠多少,只不過你的房屋拆遷賠償的錢你不能直接領走罷了。
法院對房屋的查封,不影響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獲得拆遷補償、賠償或者房屋置換的權利。但是,原房屋被法院查封的,如果被拆遷,法院查封的效力自動適用于拆遷補償款或者置換的房屋。
不需要原告接受與不接受,拿著判決書,去法院申請解凍。
土地征收后超過兩年未使用的如何處理
依據《土地閑置處置辦法》的規定,征收土地后,使用權人無正當理由閑置土地不開發,閑置期限超過2年的,可以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具體來說,若被征收的是農用地,那么在實施征收行為兩年后,依舊沒有使用土地,那么需要將土地歸還給原土地使用者繼續耕種。
法律主觀: *** 征收土地閑置三年應由縣級以上人民 *** 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土地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土地為城市國有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應予以收回。
土地征收后超過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后,應由縣級以上人民 *** 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如果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我原有的集體土地使用證上是廠房,現在廠房被拆了,那土地使用權還歸我...
1、法律分析:村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住房,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連外村農民都不能夠買;也可能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農民自行組織建造的商品房。
2、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不可以繼承的,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因此,集體土地使用證在實際上不可以繼承,但可以繼續使用。
3、按集體土地上房屋進行補償。出讓:通過出讓方式簽訂出讓合同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屬于民事行為。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劃撥,由市、縣級以上人民 *** 依職權依法決定,屬于行政行為。
4、土地是國有的,絕不可能私有。農村土地使用證是國家授權村鎮集體將土地劃給農民使用。無法變更為私有土地所有證。首先,集體土地使用權是不能買賣的。必須改變土地性質為國有,辦理出讓手續,才能買賣。
5、如確實存在登記上錯誤,備齊相關佐證材料,到國土部門是可以要求重新確認登記。
關于如何處理廠房拆遷后的土地?和廠房拆遷劃算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