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以及破產案件 管理人報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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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管理人收費標準
破產管理人費用收費標準是根據財產價值總額而定的,對于不超過100萬的按照12%確定、100萬-500萬的按照10%確定、500-1000萬的按照8%確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財產情況而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費用: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為根據破產財產金額,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比例減半收取,最高30萬元。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務報酬及相應的清算辦公費用。
(三)計時收費 收費標準:每小時200元-2000元,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內約定計時收費的標準和結算方式。 上下浮動幅度:20% (四)增加反訴的案件,反訴部分可以按以上標準酌減收費。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費用: 向法院交納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為根據破產財產金額,按《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比例減半收取,最高30萬元。 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務報酬及相應的清算辦公費用。
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
法律分析:為公正、高效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規范人民法院確定管理人報酬工作,根據相關規定,制定了該規定。管理人履行企業破產相關規定的職責,有權獲得相應報酬。管理人報酬由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據該規定確定。
管理人應當列席債權人會議,向債權人會議報告職務執行情況,并回答詢問。
管理人對擔保物的維護、變現、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勞動的,有權向擔保權人收取適當的報酬。
管理人的報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來確定。
公布。根據查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得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已于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2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二)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務報酬及相應的清算辦公費用。管理人的報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來確定。
破產管理人報酬
1、管理人的報酬由人民法院確定,債權人會議對管理人的報酬有異議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調整。債權人會議無權直接調整管理人的報酬。
2、聘請會計師審計費用不計入破產管理人報酬。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在企業破產清算中,聘請會計師進行審計的費用通常屬于破產清算費用的范疇,需要從企業破產財產中支付。
3、破產財產中。根據查詢華律官網顯示,指定管理人和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而管理人報酬是從破產財產中支付的。
4、法律分析:為公正、高效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規范人民法院確定管理人報酬工作,根據相關規定,制定了該規定。管理人履行企業破產相關規定的職責,有權獲得相應報酬。管理人報酬由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據該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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