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員工裁員補償標準 上限這個問題,裁員法定賠償標準?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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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應該給員工什么補償2021?
公司裁員應該按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時間來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年計算。
集體裁員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021年北京市裁員賠償標準?
根據2019年8月16日發布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按照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經濟補償封頂基數的通告》規定,將北京市統計部門發布的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由當地 *** 公布的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因此,2021年7月之后北京市的用人單位在計算經濟補償的封頂基數時,應當執行2020年北京市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151360元,即月平均工資封頂基數為151360/12*3=37840元。
連續工齡15年以上,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有上限嗎?
連續工齡15年以上,說明在08年《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已經入職了,對2008年1月1日之前入職的員工,經濟補償金要分段分別計算。
08年之前適用舊的勞動法,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補償問題,對協商一致解除、暴力被迫解除、未支付工資和提供勞動條件被迫解除、不勝任工作解除四種情形有12個月的封頂。如果不屬于這四種情形,則不需要封頂,工作幾年就計算幾個月的經濟補償。
08年之后適用勞動合同法,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補償問題,對超過社平工資三倍的工資有12個月封頂。如果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沒有超過社平工資的三倍,也無需封頂,工作幾年就計算幾個月的經濟補償。
所以要看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以及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是否超過社平工資三倍,從兩個方面結合來確定經濟補償是否有上限。
假設A于2005年1月1日入職B公司,2020年12月31日與公司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是2萬,B公司所在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是6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規定,A可以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由兩部分組成:
1、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3年整,則應當補償3個月工資,即2萬*3=6萬。
2、200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13年整,則應當補償13個月工資,但因為A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2萬,高于當地社平工資三倍(6000*3=1.8萬),所以經濟補償金上限應該為社平工資三倍乘以12個月,即1.8萬*12=21.6萬。
所以A與公司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按照法律規定能獲得的經濟補償金是6+21.6=27.6萬元。
裁員法定賠償標準?
分為兩種,如果是經濟型裁員也就是經營困難而裁員是N+1的標準。如果是惡意裁員,賠償標準是2N,這里的N就是你的工作年限。
關于員工裁員補償標準 上限和裁員法定賠償標準?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