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皮膚對化學品過敏是工傷嗎,以及對化學品過敏用什么藥膏最好??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今年三月份我在廈門一家鞋廠打工;因長時間接觸化學藥品B粉導致皮膚過敏:去醫院檢查冶療診斷為接觸性皮...
- 2、您好;我在上班患上皮膚過敏是工傷嗎
- 3、在小工廠上班導致皮膚過敏,跟老板辭工,老板要扣工資的百分之三十,我該怎么辦?
- 4、因為單位的化學物質導致的過敏可以申請工傷嗎
今年三月份我在廈門一家鞋廠打工;因長時間接觸化學藥品B粉導致皮膚過敏:去醫院檢查冶療診斷為接觸性皮...
如果鑒定確實是這個B粉導致過敏了是可以的,不過估計最多只能算做工傷
[img]您好;我在上班患上皮膚過敏是工傷嗎
這個要到職業病防治所診斷,確實是因為工作原因引起的就是工傷了。
在小工廠上班導致皮膚過敏,跟老板辭工,老板要扣工資的百分之三十,我該怎么辦?
上班才有的皮膚過敏一般是接觸化學物品后導致的,老板不能扣你工資還要承擔責任,你可上醫院去診斷引起過敏的原因,憑病歷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廠補回你被扣工資,并承擔因過敏影響身體健康的損失。老板違法克扣工資是要雙倍賠償的。
因為單位的化學物質導致的過敏可以申請工傷嗎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為工傷關系過敏是可以判定為工傷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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