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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師協會的組織結構
1、為了充分發揮行業自律職能,北京市律師協會成立了13個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均由律師組成。權益保障委員會,負責創造和維護律師執業的良好環境,維護律師執業中的人身權益和執業權利,維護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
2、第二條 北京市律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依法設立的、由北京市全體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組成的社團法人,是律師的行業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律師行業實施服務和管理。本會的英文名稱為:BEIJINGLAWYERSASSOCIATION,縮寫:BLA。
3、第二條 海南省律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依法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實施行業自律管理。
4、律師協會真正成為律師行業的自律性組織。第四屆(1995年10月——1998年11月):執業律師擔任會長、理事1995年10月,北京市律師協會換屆選舉。本次會議對于北京市律師行業具有重大意義。
辦律師事務所好辦嗎?都要程序?
1、設立律師事務所的條件如下: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創辦人應是具有一定執業經驗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2、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3、成立律師事務所需要的條件是: 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4、當事人去律師事務所咨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律師事務所是否有合格的營業資質,設立人是否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和條件。當事人可以先提前撥打律所電話,向律師預約好咨詢時間。
北京市律師協會的秘書處
1、第一條 為規范海南省律師行業管理行為,促進海南省律師行業的發展,發揮海南省律師協會作用,保障會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章程。
2、會長會議對北京市律師代表大會負責;在律師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理事會負責。北京市律師協會秘書處是律師協會的執行機構,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若干工作部門組成。
3、會長會議是協會的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和理事會負責。 北京市律師協會秘書處是律師協會的執行機構,對理事會負責。
4、(一)根據中辦30號文件精神,配合市局起草《北京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對行業需求進行梳理分析和提煉匯總,并提出具體的落實措施和建議。
5、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自成立以來,在對律師業務指導、交流工作經驗、維護律師合法權益、加強與外國律師之間的民間交流等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完善行業管理體制,為我國律師事業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6、劉清巖劉清巖律師,北京市銘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天津大學通信專業工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大學英語6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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