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稅務行政聽政標準,以及稅務行政聽證實施條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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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聽證規則
1、聽證程序:(1)聽證會前首先由書記員清點核實申請人、案件調查人及其他聽證參加人是否到場及其身份的真實性。(2)書記員宣布聽證會紀律、聽證參加人的權利義務,報告主持人聽證會可以開始。
2、程序為: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等。
3、其他:聽證應當公開進行,且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4、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的印章。當事人在聽證中享有下列權利:有參加聽證和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的權利。
5、聽證應當公開舉行。但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聽證可以不公開進行。
6、法律主觀: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范圍是:稅務機關擬對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對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出一萬元(含)以上罰款的,必須在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適用范圍及程序
1、法律主觀: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范圍是:稅務機關擬對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對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出一萬元(含)以上罰款的,必須在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2、正面回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稅務機關對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數罰款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1萬元以上含本數罰款。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案,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
3、申請聽證的條件是對公民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申請人收到《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稅務機關書面申請聽證。
4、聽證的適用范圍是行政機關擬作出的較重的行政處罰,例如較大數額的罰款;沒收較大數額的違法所得等。
5、聽證的適用范圍是: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
6、聽證程序是指行政機關為了查明案件事實、公正合理地實施行政處罰,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通過公開舉行由有關利害關系人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的程序。
稅務行政處罰的聽證程序適用什么情況?
1、申請聽證的條件是對公民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申請人收到《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稅務機關書面申請聽證。
2、法律主觀: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的范圍是:稅務機關擬對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對法人或其他組織作出一萬元(含)以上罰款的,必須在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前,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3、行政處罰 中聽證程序適用情形: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
4、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單位是通過公安機關對當事人可能做出的行政處罰來決定的,行政處罰的范圍包括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吊銷許可證或者是營業執照的處罰,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罰款一萬元以上等。
稅務行政許可的聽證程序
1、聽證的啟動:主動(行政機關依職權)和被動(依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
2、行政許可聽證程序:聽證的啟動。主動(行政機關依職權)和被動(依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期限。
3、(5)聽證筆錄 對整個聽證過程,行政機關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是聽證程序如實、全面的書面記載,聽證程序的筆錄內容會影響到行政許可決定的作出,因此,聽證筆錄應做到準確無誤。
4、正面回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適用范圍,稅務機關對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數罰款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1萬元以上含本數罰款。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案,吊銷稅務行政許可證件。
5、(三)行政許可聽證程序有兩種方式:一是行政機關主動舉行聽證;二是相對人申請舉行聽證。 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聽證的期限是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日內提出;行政機關舉行聽證的期限是在收到聽證申請后20日內組織聽證。
6、(一)公示許可事項。稅務機關應當將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稅服務廳或其他辦公場所公示。 (二)提出申請。
關于稅務行政許可的聽證程序
1、行政機關應當于舉行顫桐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予以公告。聽證應當公開舉行。但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聽證可以不公開進行。
2、聽證程序:(1)聽證會前首先由書記員清點核實申請人、案件調查人及其他聽證參加人是否到場及其身份的真實性。(2)書記員宣布聽證會紀律、聽證參加人的權利義務,報告主持人聽證會可以開始。
3、程序為: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等。
4、行政許可聽證程序:聽證的啟動。主動(行政機關依職權)和被動(依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期限。
5、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的印章。當事人在聽證中享有下列權利:有參加聽證和委托1~2名代理人參加聽證的權利。
6、(三)行政許可聽證程序有兩種方式:一是行政機關主動舉行聽證;二是相對人申請舉行聽證。 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聽證的期限是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日內提出;行政機關舉行聽證的期限是在收到聽證申請后20日內組織聽證。
稅務聽證程序實施辦法
聽證程序:(1)聽證會前首先由書記員清點核實申請人、案件調查人及其他聽證參加人是否到場及其身份的真實性。(2)書記員宣布聽證會紀律、聽證參加人的權利義務,報告主持人聽證會可以開始。
聽證的啟動:主動(行政機關依職權)和被動(依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
行政機關應當于舉行顫桐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予以公告。聽證應當公開舉行。但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事項,聽證可以不公開進行。
程序為: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等。
(二)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具體步驟 稅務機關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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