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對被告量刑不公如何辦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被告人對刑事判決不服的救濟途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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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終審判決不服如何抗訴
對終審判決不服的三種辦法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你可以向作出終審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法律分析: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向人大 *** 部門進行反映。
終審判決不服的救助途徑:一般情況下可以向二審法院申訴,也可以請求檢察院抗訴,要求再審。但對于準予離婚的二審判決,不得申請再審。對二審判決不服有三種救濟途徑: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終審判決不服的申訴方法:對民事和行政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不停止執行;對刑事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的執行。
不服二審終審民事判決可通過以下方式處理:法院系統內部進行申訴。首先向做出終審判決的法院進行申訴,請求重審;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終審判決不服的救助途徑:一般情況下可以向二審法院申訴,也可以請求檢察院抗訴,要求再審。但對于準予離婚的二審判決,不得申請再審。對終審判決、裁定不服可采取“申訴”形式申訴,請求按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
打架事件,派出所執法不公該怎么辦?
打架事件派出所執法不公該怎么辦 有監控錄像的話,應該根據錄像確定糾紛的過錯責任。根據你說的情況,雙方都有過錯。 對方在醫院毆打你朋友,如果構成輕傷,那就涉嫌故意傷害罪。
法律主觀:派出所處理打架不公平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主觀:對于派出所的相關處理決定明顯不公平的情形,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
打架斗毆派出所遲遲不處理。如果當事人已經報警,且公安機關不作為的。可以向檢察院,上級公安機關,督查等部門進行舉報。并且對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任何機關和個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派出所執法不公可以在60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公安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法院判決不公平怎么辦
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確有錯誤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審程序審判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法院判決不服可以找當地的監察委或者人民檢察院進行投訴舉報。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對法院判決感到不公的,如果是對一審判決感到不公,可以在上訴期內提交上訴狀進行上訴。
法律問題分析:當事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已經超出上訴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要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法院審判不公的辦法如下:在起訴時效范圍內,可以依法上訴;超過時效范圍且在六個月之內的,則可以依法申請再審;再審失敗之后可以申請抗訴。
法官判案不公不服一審判決的,在上訴期間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二審會重新審查案情,可以爭取改判。如果是二審判決已經生效,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重審。有證據證明法官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可以向檢察院報案。
對檢察院量刑有異議要怎么辦
1、檢察院量刑建議不當的,可以由辯護律師或者被告人向檢察院提出意見,但對案件的量刑,最終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2、公訴案件的法官量刑不公的,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訴要求再審,或者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3、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覺得檢察院量刑不公平怎么辦
1、最好是向上級檢察機關投訴,基層的、或市檢察院的,最好是直接向省檢察院投訴。公安局執法不公,可以找公安督察部門進行投訴,有公安督查部門對其執法不公行為進行處罰,并督促其公平執法。
2、檢察院量刑建議不當的,可以由辯護律師或者被告人向檢察院提出意見,但對案件的量刑,最終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所以對于法院的裁判結果不滿意可以提出上訴或者申請再審。
3、如果是判決不公的,有確鑿證據證實不公的,可向其上一級法院上訴,超過上訴時限(一般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內或是判決書出具日后15日內)的,可向其屬地檢察院申請抗訴(判決生效后二年內當事人都可行這項權利)。
4、檢察院量刑建議不當的,可以由辯護律師或者被告人向檢察院提出意見,但對案件的量刑,最終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5、法律分析:首先,判刑是法院的事情,檢察院只負責起訴。
6、法律分析: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向作出判決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判決生效后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如果判決不公涉嫌審判法官個人的違法犯罪,可向當地的紀委或者人民檢察院舉報。
法院明顯的不公正判決怎么辦?
1、如果是判決不公的,有確鑿證據證實不公的,可向其上一級法院上訴,超過上訴時限(一般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內或是判決書出具日后15日內)的,可向其屬地檢察院申請抗訴(判決生效后二年內當事人都可行這項權利)。
2、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平的可以在收到一審判決書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果是認為二審法院的判決不公平的,則可以在二審判決做出后,向二審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二審法院認為確實有錯誤的,將進行再審如鋒程序。
3、法院審判不公的辦法如下:在起訴時效范圍內,可以依法上訴;超過時效范圍且在六個月之內的,則可以依法申請再審;再審失敗之后可以申請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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