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廣告審查機關的要求,標明廣告發布者的名稱、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生產或者銷售的地點、聯系方式以及廣告發布的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也就是說,橫幅廣告應當遵守廣告法律法規,標明廣告發布者的相關信息。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橋梁、隧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地面、墻面、樹木、燈桿、電線桿、立柱、橋墩、橋墩墻、橋下等地方,不得私自張貼、懸掛廣告。
此外,各地還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北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街巷、廣場、公園、建筑物外墻、建筑物屋頂、電線桿、信號燈桿、路燈桿、橋墩、橋下、隧道內外等公共場所的墻體、樹木、綠化帶、立柱、地面等位置上懸掛、張貼廣告。
綜上所述,橫幅廣告如果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就是違法的。因此,廣告發布者應當遵守廣告法律法規,標明相關信息,并在合法的位置發布廣告。同時,市民也應當自覺 *** 違法的橫幅廣告,共同維護城市的美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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