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
民事再審的條件是:申請再審的主體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申請條件 對湖北省中級法院已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有異議的,可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6條,只要認為有錯誤,上一級法院即為湖北省高院。
申請再審的條件是:(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三)原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法律主觀: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 (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上一篇:注意通話自動錄音的法律風險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