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拆遷合同訴訟時效:可否延長?,以及拆遷糾紛訴訟時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拆遷案件訴訟時效
- 2、拆遷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
- 3、拆遷協議有時效嗎?
拆遷案件訴訟時效
1、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2、拆遷補償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3、首先,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起訴期限是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針對的是知道房屋被強拆這個事實,即使不知道是哪一個行政機關實施強拆的,如果人是在外地,一直不知道房屋被強拆,那么最長的起訴期限是20年。
拆遷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沒有附期限,應一直有效。拆遷協議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民法典對房屋拆遷合同有多長時效沒有規定,沒有附期限,應一直有效。只要相關拆遷補償協議訂立的基礎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如果協議本身不合法,則協議本身自始至終都無效。
法律分析:拆遷協議(合同)沒有規定時間的:1,就不存在有限期限的問題;2,只要協議本身的訂立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的,這份協議就一直有效;3,如果協議本身的訂立就是不合法的,那么該協議至始無效。
拆遷協議有時效嗎?
1、拆遷協議有時效,時效為六個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當事人應當在訴訟時效范圍內提出訴訟請求,超過二十年的拆遷協議事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主觀:拆遷協議時效時間是六個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拆遷協議糾紛應當在訴訟時效范圍內提出請求,超過二十年的訴訟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3、法律分析:沒有附期限,應一直有效。拆遷協議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條例。
4、法律分析:拆遷協議本身并沒有時效上的限制,如果被征收人與拆遷部門達不成拆遷協議的,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為60日,從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開始計算。
5、拆遷協議法律時效是六個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當事人應在時效范圍內提出訴訟請求,超過二十年的拆遷協議糾紛法院不予受理。
6、法律分析:拆遷補償協議不存在有效期的問題;只要相關拆遷補償協議訂立的基礎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如果協議本身不合法,則協議本身自始至終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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