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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
1、調解 調解是解決農村宅基地糾紛的首選方法。當事人可以通過村級組織、鄉鎮 *** 或相關部門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雙方可以充分表達各自的訴求和意見,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從而解決糾紛。調解具有靈活、簡便、高效的特點,能夠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時間成本,同時也有助于維護雙方的關系。
2、農村宅基地糾紛誰管宅基地使用權糾紛問題,原則上屬于一般的民事糾紛,可以找以下部門依法處理:村委會或鎮、鄉 *** ,或者縣 *** 土地管理部門調解處理;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確權申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部門。
3、農村宅基地糾紛找國土資源部門進行解決;如果對此部門的處理有任何不服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辦理;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才可以實施,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4、農村宅基地糾紛如何處理農村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有:(1)進行協商解決;(2)進行行政解決;(3)通過司法解決。當事人對有關人民 *** 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法律分析:對一宗宅基地可由兩個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權,共有土地使用面積可以在共有人之間分攤。對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發糾紛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時,對方明知而未提出異議的,可在不妨礙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判令占有人繼續使用。
6、法律分析:宅基地的使用權,依法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農村居民共同享有。雖然不同于共同財產的使用,但各共有人也要遵循一般的規則:宅基地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建房,首先都要爭得其余共有人的同意。未經同意而擅自占用宅基地建房,其余共有人可要求非法占用人拆除妨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