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煤礦破產職工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關于國有煤礦倒閉后員工的安置和賠償是怎樣的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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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關閉職工補償標準
應該支付職工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六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 ***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煤礦企業破產了井下工人交養老不夠十五年要交補夠嗎
只要是國有企業破產了,那么國企工人就要得到破產國企的補償,養老保險不夠十五年的要有破產國企單位負責補齊養老保險,并按照國家政策要一次性補償破產國企工人的補償費,。
國企破產下崗職工如何賠償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企業破產屬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范圍,按照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給予經濟補償。大家需要注意的是,
四十六的條的規定是經濟補償而不是經濟賠償。經濟補償的標準,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的條的規定執行。經濟補償標準為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的標準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半年以下按照半年計算。標準為工資為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之前員工本人12個月工資的平均值;如果本人實際工資高于當地 *** 部門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3倍計發,但是最多不能超過12個月。
例如本人在單位破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每月5000元,工作了10年,就按照10個月來計發,可得經濟補償金5萬元,如果工作了20年,可得經濟補償金10萬元;如果本人實際工資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比如當地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而本人每月實際工資達到18000元以上的,就只能按照每月18000元來計發,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最高不能超過216000元。
關于國有煤礦倒閉后員工的安置和賠償是怎樣的
目前國有煤礦倒閉后員工安置補償并無全國性的統一規定,各省市結合本地實際執行地方性政策并加以執行。
以四川省為例:《關于國有重點煤礦關閉破產職工安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煤關破[2001]3號)規定:一、關閉破產企業計算職工工齡和退休時間,以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為準。二、企業破產時不到提前退休年齡,但實際連續工齡已滿三十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可執行提前退養政策。三、在辦理退休、退養時,職工從事不同類別特殊工種的年限,可按比例合并計算。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按國家和省規定的現行煤炭行業社保政策執行。四、法院宣告破產之日起一年內達到中辦發[2000]11號文件規定的退休條件的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按月折算扣減。五、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全民固定職工安置費計算辦法,依據國辦秘函[1999]19號精神,適當體現工齡差別,計算公式為:個人領取的安置費=A+BX.其中A=6000元,為個人安置費基數;B=(3×所在地市職工平均工資A)÷破產企業領取安置費職工連續實際工齡之和;X為職工本人連續工齡。六、破產企業固定職工與合同制職工的身份確定,以職工參加工作時的檔案記錄為準。
煤礦倒閉員工補償標準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在這里,月工資標準是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月工資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平資工作標準的三倍。
OK,關于煤礦破產職工補償標準和關于國有煤礦倒閉后員工的安置和賠償是怎樣的的內容到此結束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