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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起訴到檢察院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是指人民檢察院同意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請求。公安機關在偵查中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 應當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件材料和證據一并報送人民檢察院審査批準。
案件移交到檢察院意味著公安機關已經完成了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已經交由檢察院對違法行為進行公訴。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相關法律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階段分為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五個階段,案件移交人民檢察院意味著案件的偵查階段已經結束,接下來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即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來進一步審查該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起訴條件。
案子到了檢察院指的是公安部門已經完成調查,移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案子到檢察院說明什么說明偵查終結,人民檢察院應當做出是否提起公訴的決定。一般的刑事案件,首先由公安機關進行偵查,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移送檢察院。
上訴到中院還要經過檢察院嗎
1、要。根據查詢華律網得知,上訴到中院要經過檢察院,并且還是原來的檢察院,因為案子是自身辦理的,還需要出庭繼續宣讀公訴材料和發表公訴意見。
2、上訴案件是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因此占主導的是中級人民法院而不是檢察院。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但更多的是事后的監督。
3、法律分析:不是的,貪污 *** 案件由檢察院偵查、由檢查院提起公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刑事案件一審判決后上訴到二審法院,二審法院將案件退回檢查院是有什么...
1、不會加刑。上訴不加刑原則 我國的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罰的一項審判原則。
2、不會的。法院和檢察院不是一個系統,沒有隸屬的上下級關系。省高院要退,只會退給他的下級--中院。如果中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或不構成犯罪的,才有可能退給同級檢察院。
3、二審退回一審,會有什么結果 二審法院將案件退回一審法院,一般情況是發回重審,但是有裁定書的。
4、發回重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通過裁定的方式,撤銷原判,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5、二審退回說不上是好事還是壞事。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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