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民事訴訟要求調解的案件,以及民事調解需要立案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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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訴前調解規定
通常情況下,訴前調解的時間不宜過長,以確保爭議能夠及時解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在一般民事案件中,訴前調解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但對于特殊案件,例如涉及復雜的法律問題或涉及多個當事人的案件,調解的時間可能會相對較長。
法律分析:法院的訴前調解主要有如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訴前調解是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前先由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一般先電話征求調解意向,再進行當面或視頻調解,時間一般不超過30日,調解成功的,簽訂調解筆錄,轉立案后,再由法官出具調解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確認和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申請庭外和解的期間,不計入審限。
訴前調解包括兩種情形,一為不具有法院審理性質,即由在法院立案庭設立的人民調解工作室來調解;一為具有法院審理性質,即由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來調解或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來進行調解。訴前調解原則是:自愿性;開放性;合法性;保密性;快捷;節約。
法院訴前調解沒有規定固定的調解時限,可以向辦案法官詢問具體調解安排,調解不成再轉入審理程序。法院調解需要多長時間進行?受案后一般在七日內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能達成合意的則立即予以立案。
哪些民事訴訟必須經過調解
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應當先行調解:(一)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二)勞務合同糾紛;(三)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引起的權利義務關系較為明確的損害賠償糾紛;(四)宅基地和相鄰關系糾紛;(五)合伙協議糾紛;(六)訴訟標的額較小的糾紛。
一般的民事糾紛案件。例如,涉及婚姻家庭類的民事權益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打架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賠償糾紛,輕微的違法行為引起的人身和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涉及消費者權益糾紛、勞動爭議糾紛, 勞動合同 糾紛,房地產糾紛等。
法院調解不是審理民事案件的必經程序。法院調解作為《民事訴訟法》一項基本原則,在民事訴訟中具有廣泛的適用性。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為什么起訴法院還要調解
法律分析: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在任何階段,包括開庭前,庭審中,或者庭審后都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組織訴訟各方調解,因為調解結案對訴訟各方來講都是一種相對溫和的處理方式,可以避免可能的敗訴風險。當然,調解的原則之一是自愿,最終是否能達成調解取決于各方的意志,法院不得強調。
開庭后調解可以減輕審判人員的工作壓力。開庭前調解是當事人就發生糾紛的案件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調解,無需再開庭審判,直接由人民法院就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對于民事案件都是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 如果是法院已經庭審結束了,是不可能進行調解的。
一方面,訴訟具有嚴格的程序性,審判程序嚴謹所以周期一般比較長,而調解是一種高效便捷的處理方式,且經過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與法院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調解能給雙方自由處分權益的機會。
這很可能是法院的訴前調解。現在法院為了快速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對很多案件都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由原告立案。
法院要讓原被告調解,實質是訴訟中的調解程序。調解貫穿民商事案件全程,審理過程中的調解由法官主持。因此,法官問雙方是否和解,分析各方利弊,是依法履行職務。調解是結案方式的一種,但以雙方自愿為前提,法院不得強制調解,不得久調不決。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必須先行調解
1、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九十四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2、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4、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5、如果別人欠錢不還,先調解,執行是最后的程序。起訴到法院的程序是: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法院依法受理。向對方發起訴狀副本,告知舉證期限、開庭日期。法院開庭審理。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調解不成功,法院判決。
6、民事訴訟法 122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事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123條,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這里的當事人應該是原告】。125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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