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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1、法律分析:復議是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2、法定的行政復議期限是60天,行政復議申請人應自知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
3、一般情況下,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時限分別為60天和6個月。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時限是法律對行政行為申請人權利的保護和要求的具體表現。
4、法律分析: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5、法律分析:(1)根據行政復議法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期限一般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規將復議期限規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執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規定復議期限超過60日,則按該法律規定超60日的申請期限執行。
6、法律分析:行政復議執行期限為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
怎么才能理解民事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
行政復議以行政相對人為申請人,以行政主體為被申請人;行政復議以行政機關為處理機關。行政處罰 狹義的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輕微違法行為,尚達不到刑事處罰標準的,可以進行行政處罰,就屬于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只能說違反法律規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需要進行賠償或承擔其他責任的行為,就屬于民事違法。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參加的主體不同 仲裁與民事訴訟的主體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的主體是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
而刑事處罰的形式是有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罰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行政復議申請期限規定
1、法律分析:一般是6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2、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3、法律分析: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30天。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
4、法律分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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