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刑訴案件法定代理人沒有什么權利
- 2、刑事訴訟法中的代理人的規定有哪些
- 3、刑事訴訟可委托幾個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 4、刑訴法法定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 5、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代理人的權利有哪些
- 6、刑事訴訟代理人的權限是什么
刑訴案件法定代理人沒有什么權利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但無權對刑事部分提起上訴。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只能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無權獨立地提起上訴。
你好 個人觀點,雖然新刑訴規定,審判時應當通知法定代理人在場;但是沒有規定法定代理人享有參加庭審活動的權利,因此法定代理人無權對證據的合法性當庭直接發表意見,只能是庭后向法庭提出書面意見的權利。
也就是說,只要本人意識正常,經過其同意近親屬就可以代為上訴,法定代理人當然也可以。若重大疾病導致意識不清或者昏迷等等情況,法定代理人應當可以代為行使上訴權。事實上,二審程序可以選擇書面審理或者開庭審理,也可能存在不需要開庭的情形。
法定代理人不是當事人,屬于訴訟參與人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法定代理人的職責和權利 法定代理人參加 刑事訴訟 是依據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于委托關系。
刑事訴訟法中的代理人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中可以作為代理人的是:(—)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代理人的資格包括:律師; 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法律分析:刑訴法解釋對代理的規定:(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刑事訴訟可委托幾個訴訟代理人,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1、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2、刑事訴訟可委托幾個訴訟代理人 我國 民事訴訟法 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訴訟的需要,尊重當事人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是對委托代理人人數的限制,這種限制,既不影響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又有利于訴訟的進行。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關于委托訴訟代理人的相關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4、法律主觀:刑事案件 律師 的 代理 權限有: 律師可以接受 公訴 案件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托后,應向委托人提供 法律咨詢 和其他法律幫助。
5、法律分析:當事人最多可以請兩名訴訟代理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在進行訴訟案件的處理,可以委托一到兩名代理人進行相關事項的辦理,需要明確的是,代理人在處理相關事項時,必須在當事人授權的情況下進行,如果沒有獲得授權則是違法的。
刑訴法法定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法律分析: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法定代理人的范圍是:如果被代理人是未成年人的,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就是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就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親屬、朋友或者有關單位擔任。
法律主觀: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規定的對被代理人負有專門保護義務并代其進行訴訟的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三款規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法定代理人參加刑事訴訟是依據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于委托關系。
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規定的對被代理人負有專門保護義務并代其進行訴訟的人。刑事訴訟法第106條規定,法定代理人的范圍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代理人的權利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的訴訟權利指的是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代理提起訴訟的權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代理律師有權閱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4、訴訟代理人是刑事訴訟的參與人,是指接受代理人的委托,參加刑事訴訟,代替委托人行使部分權利的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接受委托的訴訟代理人包括:律師;人民團體或者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的監護人、親友。
刑事訴訟代理人的權限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代理人的權限有: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提起訴訟;申請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以及鑒定人員、翻譯人員、書記員回避;申請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參加法庭調查;參加法庭辯論。
法律分析: 有權調查收集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提供證據的責任,只有在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收集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時,人民法院才主動調查、收集證據。為了使當事人更好地承擔提供證據的責任,民事訴訟法賦予了訴訟代理人收集證據的權利。
法律分析: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訴訟代理人:是指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法律規定內或者當事人授予的權限范圍內代理實施訴訟行為,接受訴訟行為的人。如果沒有被代理人的授權,訴訟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進行的訴訟活動就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