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北京票據追索律師的知識,其中也會對票據追索案件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被拒付的,可以發出拒付追索
1、追索權,即指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現時,持票人獲得請求其前手償還匯票金額及有關損失和費用的權利。追索權是在票據權利人的付款請求權得不到滿足時,法律賦予持票人對票據債兆伏務人進行追償的權利。
2、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三個月。行使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時效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銀行承兌匯票追索權期限: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追索權超過此期限不行使滅。
4、新版企業網銀電票提示付款被拒付的,可再次發起提示付款或追索。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5、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
承兌人拒絕承兌,被背書人找誰追索
票據追索權可以向誰追索持票人被拒絕承兌,能向承兌人行使追索權。追索權的對象限定在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等票據債務人的范圍內,也就是說,追索權只能向前手行使。
商業承兌匯票被拒絕承兌或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
商承到期不兌付的追索方式具體如下:協商調解,當出現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出現無力兌付情況時,持票人應當第一時間與付款人取得聯系,共同協商雙方認定的解決方案;法律訴訟,要求出具退票理由書,然后向前手追索。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二條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
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匯票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請北京律師一般要多少錢
對于刑事案件,北京的律師收費均是分階段收取費用的,一般來說刑事案件單階段收費在3-5萬起。法正備律依據:《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 *** 指導價標準(試行)》第一條: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調查階段的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10000元。審查起訴階段的收費標準為每件2000-10000元。一審收費標準為每件3000-30000元。(2)二審、死刑審查、上訴、再審階段,律師服務費按一審收費標準收取。
法律主觀: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比如,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5000元/小時。刑事案件偵查階段,每件收費3000-30000元。
北京票據追索律師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票據追索案件、北京票據追索律師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