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仲裁雙倍補償標準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工作3年,2年后才簽合同,勞動仲裁經濟補償按1年還是3年算?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仲裁雙倍補償標準和工作3年,2年后才簽合同,勞動仲裁經濟補償按1年還是3年算?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本文目錄
- 員工仲栽公司,仲裁申請書上少寫了賠償款項怎么辦?
- 工作3年,2年后才簽合同,勞動仲裁經濟補償按1年還是3年算?
- 什么叫勞動仲裁和民事賠償?
- 關于勞動仲裁經濟賠償的標準及計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屬于勞動仲裁范圍,怎么解決?
員工仲栽公司,仲裁申請書上少寫了賠償款項怎么辦?
一、如果遺漏了訴訟請求怎么辦?
可以依法向仲裁機關增加訴訟請求。
二、何時增加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后、辯論結束前。如果有舉證期限應當在舉證期限前。
三、增加訴訟請求所需文件
增加訴訟請求申請書
請??????關注筆者??????,后續有法律小知識持續分享。
工作3年,2年后才簽合同,勞動仲裁經濟補償按1年還是3年算?
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就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并且履行按時發放工資,按規定繳納社保等責任義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按時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有權在仲裁時效期內向企業提出支付雙倍工資。如果企業拒不支付,員工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企業沒有在一月內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舊《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第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上述法條,支付雙倍工資的情形有以下兩種:
1、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企業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員工可以依法要求企業與之及時簽勞動合同,并向企業提出向其支付雙倍工資。
2、自用工之日起超過滿一年企業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企業不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有權要求企業從用工之日起支付雙倍工資。
應該注意保留哪些證據?
如果公司一直沒有與員工簽勞動合同,員工有權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現在的公司也沒有與你簽勞動合同,注意保留以下這幾個證據,以便日后證明自己與公司確實存在勞動關系。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2、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綜上所述你的問題只要有證據可以按實際工作年限申請賠償。
什么叫勞動仲裁和民事賠償?
勞動腫裁分工傷申請腫裁,和申請勞動報酬腫裁,兩種,勞動報酬含賠償。即雙倍賠償金。另外民事賠償包括其它侵犯人身賠償,身體傷害。精神傷害。
關于勞動仲裁經濟賠償的標準及計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屬于勞動仲裁范圍,怎么解決?
什么?到今天還有人不清楚『勞動賠償』怎么計算?還在百度胡亂的搜索?越搜腦子越糊涂。其實沒那么復雜,今天大炮給您全面的講解下有關勞動經濟賠償幾個問題,掃掃盲,即好理解又容易記憶,學會之后再也忘不了,從容應對不時之需,請做好筆記哦。
一、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在勞動法中,與勞動者相關聯的2個“償”,分別是“補償"和"賠償"。大家一定要記住,記住它和記住丈母娘的生日一樣重要,不能混淆。因為這2種賠償無論是法律規定,還是產生的依據,以及計算方法都有很大的不同,用大白話說就是差老鼻子錢呢。理解清楚之后,勞動法也就懂了一半,一般的老板可不敢去忽悠你。
1、補償金
經常聽到朋友這樣問:“你們公司『賠償』了你多少錢?”這句話提到的賠償,其實是我這里要講解的補償,只不多大家約定俗成,通常以賠償相稱。補償顧名思義就是為了照顧勞動者因為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出現的不公平行為,使得利益受損,所以法律做出特殊規定,要求企業向處在劣勢方的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相信這樣解釋,大家應該就能理解補償的意思了吧?
在《勞動合同法》中,對于企業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以及計算方法做出了詳細的規定。例如勞動合同法第46條,47條都有提及。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認定的閱讀下。很多朋友說了,那么多字看了會迷糊,不用擔心,下面我給你總結下,只需要記住這幾句話,就能領略其中的精髓。
2、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與勞動者達成一致意見、
公司沒有提供勞動防護、沒有足額支付工資、沒有繳納社會保險、
患病或非工傷痊愈后仍不能勝任工資、能力不夠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搬遷、公司破產重整裁員、
合同期滿不續訂、公司破產、被吊銷執照等。
一共11種常見的情形,大家可以記住,或者收藏,以后再遇到此類的情形,不妨對照一下。只要有相同的情況都有權要求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支付補償金。
3、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知道了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的情形外,還要知道如何計算,否則即使知道了也沒有實際的意義。補償的金額了然于胸,這樣才能防止被公司蒙騙,才有會與公司談判的資格和自信。
勞動合同法第47條對補償的計算方法做了規定,但讀了一遍似乎更懵逼,不用擔心,大炮同樣給你總結下,一學就會。
A:普通員工補償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工作時長半年以下的,補半個月工資;工作年限滿半年至1年的,補1個月工資。
舉個例子:
劉能在工廠上班共計5個月,補償半個月工資。
老七在工廠上班共計9個月,不滿1年,補償1個月工資。
趙四在工廠上班1年4個月,補償1個半月工資。
我們在網上經常看到有人說N2N2N?1,其實這就是計算公式。我不建議大家去套用,只有理解了才是王道。值得一說的是,如果有“患病或非工傷痊愈后仍不能勝任工資、能力不夠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搬遷等”情形,需要額外補償1個月的工資,因為公司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就當補我們工資了。
怎么樣?看到這已經會算了吧?不要驕傲哦,上面是咱們 *** 絲工資的補償方法,高工資的有另外的計算方法。
B:高收入人群補償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勞動者月收入超過當地平均工資的3倍,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是以3倍為計算基數,最高不超過12個月。
舉個例子:謝廣坤是廠里的領導,月工資1.8萬,而當地的平均工資是5千元,顯然已經超過3倍了,廣坤工作15年被老板小蒙開除了,那么賠償多少錢呢?
計算方法是:5千元??3倍作為廣坤的月工資,再??工作年限。廣坤已經工作了15年了,需要注意,不是乘以15,而是乘以12,因為最高不超過12個月。
二、賠償金我們常說的賠償金,我給它取了一個名字叫違法經濟賠償金,這樣從名字上就能理解了它的意思。賠償金是對勞動者的一種補救和賠償,并不是正義的。因為公司出現了違法的行為,法律對公司做出的懲罰性的規定,彌補勞動者的損失,而支付一些費用。既然是懲罰性的賠償,支付的費用必定會更高一些,畢竟咱們勞動者也不是好欺負的。
說了這么多廢話,那么《勞動合同法》中賠償金是如何規定呢?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這句話很容易理解,就是公司出現了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公司賠償2倍的上述經濟補償金。是不是很爽呢?
1、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行為有:
a、職業病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健康檢查,或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工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工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大家會發現,如果有這5種情形的,公司通知解除合同是多么的慘無人道,所以法律做了嚴格的規定。勞動者有權要求2倍的經濟補償金賠償。
總結下:結束勞動關系時,常見的獲得勞動補償金有11種之多,基本涵蓋了我們遇到的所有情形。另外還要知道如何計算的。自己的月平均工資??年限就可以了,是不是特別簡單呢?
三、公司沒有繳社保,仲裁有權管嗎?我們都知道,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公司的義務,如果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分投訴,也可以申請仲裁。可是為什么有人會說,社保不屬于仲裁的范圍內呢?如果公司不繳納社保,我們該如何 *** 呢?
社保不屬于仲裁的管轄范圍嗎?
我們先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13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
《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第26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社會保險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用人單位、勞動者和社保機構就欠費等發生爭議,是征收與繳納之間的糾紛,屬于行政管理的范疇,帶有社會管理的性質,不是單一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保爭議。因此,對于那些已經由用人單位辦理了社保手續,但因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因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等發生的爭議,應由社保管理部門解決處理。
不明白?沒關系,簡單來說。如果公司已經給自己繳納社保了,但是沒有足額,或者逾期繳納社保,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他們協助解決。如果公司壓根就沒有給我們建立社保賬戶,也從來沒有繳納過社保,這種情況下可以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明白了吧?
四、未簽勞動合同如何申請賠償?辛辛苦苦工作了好幾年,公司卻沒有與自己簽勞動合同,這種情況目前仍然存在。在我所在的上海地區也是較為常見的,主要發生在45歲以上的中年人身上,因為找一份工作不容易,通常都會委屈求全,只希望每個月能按時發放工資就阿彌陀佛了。
存在不代表就合理,合法。公司不簽合同如何賠償呢?
《勞動合同法》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勞動者入職之后,超過了一個月公司還是沒有和咱們簽訂勞動合同,從那一刻起,咱們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工資作為賠償。
部分的朋友真是小精靈鬼。公司要和我簽,我就故意不簽,一直拖延著,這樣是不是也能獲得2倍工資的賠償呢?當然不能,如果勞動者故意不簽合同,公司會作出書面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這種情況下不需要賠償了。如果公司耍小聰明,故意不作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白白的使用咱們勞動力,那么公司仍然需要支付2倍的工資。
部分的公司拿著入職申請表說,這就是我們的合同,有勞動者的簽字。這種說法非常不要臉,入職申請表并不符合勞動合同的要件,所以乖乖對勞動者進行賠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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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雙倍補償標準和工作3年,2年后才簽合同,勞動仲裁經濟補償按1年還是3年算?的問題分享結束啦,以上的文章解決了您的問題嗎?歡迎您下次再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