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下毒不承認怎么定罪的知識,其中也會對不承認可以定罪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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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便搶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結果導致李四飲水后死亡
- 2、同學偷我的東西吃,如果我在我自己的東西里下毒,然后她偷吃我東西中毒了...
- 3、關于被偷香腸的大爺故意往香腸里下毒報復小偷?
- 4、有人說我下毒并報案我該怎么辦?
...便搶先一步在水井中下毒。結果導致李四飲水后死亡
你好,為你辯護網為您解首先在公井中下毒危害的是不得定公眾的生命健康權,應該是投毒罪。張三是意圖謀害李四,但打擊對象擴大了,所以不用并罰,只定投毒罪就好。
構成的是投毒罪,因為他針對的是公共水井,不是特定的人,只不過這次是李四去打水而中毒死亡而已。
故意殺人罪的客觀要件,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同學偷我的東西吃,如果我在我自己的東西里下毒,然后她偷吃我東西中毒了...
這種情況也是犯法的。在自己的食品上下毒,即使注明了,也有防止他人食用的義務。同學往往會以為你是在開玩笑,而非食品真的有毒,很有可能會食用。
從法律理論上講,主要是因為你有犯罪的故意,就是說,你明知道在食物里面下毒被人吃后會發生有人中毒的后果,你還這樣做。而且,你對有人中毒這個結果,至少是持放任態度的,出于懲罰小偷的心理。
如果別人是擅自進入你家的住宅,偷拿你家里的東西吃中毒了,你沒有責任的。因為,從民法的角度講,沒有過錯的一方,不負賠償責任。從刑法的角度講,行為人主觀上沒有故意或者過失是不構成犯罪的。
不管是誰的食物,在公共場所下毒就是法律所絕對不允許的,除非在自己家中,并且沒有發生嚴重后果,如果被家人誤吃,還是要承擔責任。
關于被偷香腸的大爺故意往香腸里下毒報復小偷?
但是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王大爺在明知道有人偷臘腸的情況下,故意在香腸中投放老鼠藥,明顯是為了報復偷他香腸的人,而且老鼠藥的量如此之大,分明是想置人于死地,所以他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大爺不是故意報復小偷,大爺無責任。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六條 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法院認為,王大爺為了報復小偷而投毒,且明知小偷偷走臘腸后食用可能中毒死亡,投毒引起死亡后果,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毒死了小偷王大爺辯解自己屬于正當防衛,這是不成立的。
構成故意殺人罪,王老漢的行為是完全符合的,他下毒的主觀故意是想對小偷實施報復。客觀上清楚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小偷死亡結果,依然下毒,并對這個結果的發生是持追求和放任態度的。
有人說我下毒并報案我該怎么辦?
被人下毒了還等什么呀?趕緊打120啊,保命要緊,報警的話可以順便因為警察只負責查詢辦案,收集證據,不負責救命的,你保密要緊趕緊去醫院的。
你被別人下毒了,已經報警了,人又抓到了,那你就能申請民事賠償,你所受的傷害,用掉的醫藥費,誤工費以及陪的人的誤工費,車旅費,都可以向他算清楚。
自己被人下毒,首先保護好自己,然后保留證據,向公安報警。積極配合警察調查,把下毒者繩之以法。
首先要看嚴不嚴重,嚴重的話先醫好才是最主要的。如果不知道是誰下的毒就不要保案,報案警察也幫你查不出來,先靜觀其變,慢慢查出兇手。
關于下毒不承認怎么定罪和不承認可以定罪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