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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申請復議是當事人和公民的訴訟權利之一。對司法機關作出的決定,當事人或其他公民有權申請重新復查處理。
在民事訴訟中,接受起訴狀送達時,如果屬于民事訴訟法中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規定情形的,不需要委托書。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是以我國憲法為根據,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按照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的要求,結合其特點而確定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法律不允許犯嫌、被告人搜集證據,防止串供、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所以犯嫌、被告人不應承擔定罪的證明責任。但是,被告人可以提出有關量刑的證據,在量刑上有主張就有證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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