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青海省拆遷如何辦理,以及青海省即將拆遷村莊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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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國家建設統一征地暫行辦法
1、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用地管理,改進征地工作,使征地工作更好地服務和服從于經濟建設,制定本暫行辦法。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
3、青海省征地補償標準,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4、(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屬于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5、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費用。征收集體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適用本標準;非農建設用地需要收回國有農用地的參照執行;國有未利用地原則不予補償,已確定給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參照集體未利用地補償標準僅補償安置補助費。
6、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青海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房屋拆遷補償標準規定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
2、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下: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的房屋面積,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他合法依據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
3、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臨時過渡房的,拆遷人應當按被拆除房屋產權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標準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不發臨時安置補助費。
4、(五)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市、縣人民 ***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房屋拆遷許可證的辦理的流程
1、法律分析: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辦理流程如下: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提交相關材料;市、縣人民 ***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2、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辦理流程如下: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提交相關材料。
3、拆遷人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區、縣國土房管局提出拆遷申請,提交相應文件,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人填報《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申報審批表》。
4、拆除資質證書怎么辦理拆遷資格證書的辦理流程如下:申請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提交相關材料;市、縣人民 ***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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