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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議沒有緩刑絕對判不了緩刑
法律分析:在某些情況下,檢察院沒有建議緩刑的,法院也可能會判決緩刑,檢察院建議緩刑的,法院也可能不判決緩刑,但這只是一般情況,所以還是得看案件的具體情況,檢察院對于量刑只具有建議權,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法院。
認罪認罰從寬的建議書上沒有緩刑就說明檢察院認為嫌疑人不適合緩刑,因此就只能減少刑期。緩刑是要符合一定條件的。如符合緩刑條件,檢察院會在認罪認罰書上注明緩刑量刑意見的。
檢察院量刑建議書沒有寫緩刑不一定會判刑,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認罪認罰從寬的建議書上沒有緩刑怎么辦
認罪認罰從寬量刑如果沒有緩刑的話,就只能從寬處置,減少刑期。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原則上是可以判處緩刑的。但是要符合緩刑的條件,比如說對所在社區沒有危害,認罪態度良好等情況都可以緩刑。
認罪認罰沒有寫緩刑可以能 不適用緩刑 標準。
認罪認罰不給緩刑是否合法要根據是否符合緩刑的條件而定,如果符合緩刑條件的就是可以適用的,如果不符合緩刑條件,那么即使認罪認罰也是不可以適用的,具體情況可以由司法機關認定。
檢察院一般都不建議緩刑嗎
具體怎么判還是要看法院的,對法院沒有什么約束力。其次,在量刑建議時檢察院一般也不會提到建議可以緩刑,只會在不希望有緩刑時特別說明。
檢察院量刑書沒有建議緩刑,法院認為適應于緩刑也會判緩刑的,如果檢察院認為裁量刑期與刑罰方式不當可以行使審判監督權,但屬于下一個法律程序了。
法律主觀:檢察院認為符合緩刑條件,可以向法院建議緩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提起公訴的同時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建議使用緩刑。量刑建議一般應當具有一定的幅度。
檢察院并不是都不寫建議緩刑,符合緩刑條件的會建議適用。
量刑建議書上沒寫緩刑是不是基本都會判實刑
1、檢察院量刑建議書沒有寫緩刑不一定會判刑,檢察機關所給出的僅僅是一種量刑方面的建議,這并不意味著最終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還是由法院來做出一定的審理判決,最終是否會被判實體刑取決于事實和法律證據。
2、不一定要判實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只是向法院提出的建議,最終怎么判刑還是法院根據實際案情而定的,這時候建議當事人一定要委托律師辯護,爭取判緩刑。
3、不一定,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只是案件判決的影響因素的其中一個,最終是否會被判實體刑取決于事實和法律證據。
4、一般不會了。如果檢察院建議判處緩刑,法院90%會判處緩刑的,因為檢察院也不是隨便建議的,是有法律依據的,法院一般情況下是會采納的。對于一些犯罪案件的話,都是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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